返回第十四章 眼角痣(第1/2页)  一梦秋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玉树银花的老板虽是孟夫人,却一直只住在清冷的后院,从不露面,连楼里的姑娘都没见过。生意一直都是梨掌柜在料理,很多人都梨姑娘才是老板,而孟夫人其实的个满头华发的老婆婆,年事已高,早就无力料理了。

    阿梨给江思远找了一间宽大的屋子,好让他尽情发挥。

    江思远从不挑剔,谁贴上来他就拉谁进房间,听闻他很厉害,长得又讨喜,又对每个姑娘都很温柔,不像嫖客,更像情人,楼里的姑娘都争先恐后的想睡他。可他又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记性不好,醒来完全不记得前一次陪自己的究竟是谁了,他也没问过任何一个姑娘的名字。

    房间里,江思远已经喝得微醺,怀里抱着个娇滴滴的人儿,身前支了个画架,他正握着姑娘的手,画着一株桃花。果真是来教姑娘学画画的。

    酒微醺,脑子倒是清楚,握笔的手沉稳有力,外面的吵闹声,他听不见,他只知道她的眼睛就是桃花眼。

    画纸上很快就开满了朵朵桃花,就是没有一朵是她。为什么还是要看得那样清楚?为什么,就是喝不醉?

    “先生画的桃花是我见过的开得最艳的。”怀里的女子两手勾上他的脖子,将头靠在他怀里。

    江思远的眼就像汪深不见底的江水,把悲伤沉下去,又浮起微笑,拿起画笔,在女子眼角点上一颗红痣,看着她,眯起眼睛,满是爱意的说道:“这是画给你的,喜欢吗?”

    “很是喜欢呢?”

    “如果,我要你拿自己来换这幅画,你可愿意?”

    “很是愿意呢。”

    不是你,那所有人又有什么区别。

    江思远低头吻住姑娘的眼角

    之后,他满是疲态,沉沉睡去,没多久,又忽地惊醒,转头看向身边的女子,眼角他方才点上去的朱砂痣,在她的汗水中淡去,到底不像她,这世上没人会像她。那是才他爱上,就深知此生不可能得到的女子,只因她心里的那个人已经刻入骨血,再也抹不去。

    江思远起身,走到屏风后,那里是满满一池热水,他泡在水里,仰头看着屋顶,眼神空洞。

    后院里的三个人又是另一番心境,正坐在亭子里吃吃喝喝,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白发女子手里握了一壶清冷的玫瑰酿,桃花眼里满是风情,尤其是左眼下的那颗红痣妖娆妩媚,斜靠在石桌上,拉着孟常欢的袖子,半眯着眼轻飘飘的说:“思远去哪了?我要思远,只有思远会给我温酒。”

    你的思远就在前院,不知道躺在哪个姑娘怀里。

    慕铮几乎是抢过她手里的酒壶,点燃了一旁了炉子,装作很专业的样子温起酒来,等热了,递到孟秋水手中,她喝了一口,咂咂嘴,仰起头喝光,不识好歹的说道:“就是没有思远温的好。”

    没有你还喝光?本太子能给人温酒就不错了。慕铮腹诽。

    孟常欢又来添了把火:“秋水就只喜欢喝思远温的酒,我温的她都不喝。”

    慕铮看向孟常欢,不冷不热的说:“在下已跟公子打了三次照面,都不知公子是何人?”

    林子里,亭子里,现在。

    孟秋水醉醺醺的靠到孟常欢身上,含糊的说道:“他,孟常欢,我的兄长。”

    兄长?这两兄妹长得可一点也不像!一个桃花眼,一个丹凤眼,说起丹凤眼慕铮倒是想起一个人,柳无双。眼前这个唤作孟常欢的男子,跟柳无双还真有几分相似。

    孟常欢给慕铮倒了杯就,笑笑的说:“在下孟常欢,一个商人,看公子倒像个习武之人。”

    “略知一二罢了。”

    “看公子的手,像是常年握剑。”

    “不过是讨口饭吃。”

    孟常欢把酒递给慕铮,两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