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三章:荷兰商船的浩劫(第1/3页)  军阀治世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收到赵岩即将大婚的消息,最高兴的莫过于王文岳了,在曰本抢了将近两千万两白银的财货,还抓了那么多的倭奴,本年军功之首,非他莫属。同时德川幕府终于屈服了,派出了正式的使者商谈条约之事。

    一同到曰本的还有赵岩的指示,赵岩在条约中增加了几条。

    第一条:允许山东商人在曰本投资矿,硝石、硫磺矿产划归一半为山东军事集团所有。

    第二条:德川幕府不得在贸易中使用参杂其他金属的白银货币。

    第三条:任何明人在曰本犯罪,曰本政斧无权进行审判,更无权对任何明人用刑,必须交由山东法院按《大明律》进行审理。

    就条约的内容,永井直贞开始极力争取,双方在谈判桌上不断的磨着,永井直贞一直围绕着赔款的内容,及硫磺、硝石矿产的问题进行。

    条约中规定,曰本硫磺、硝石矿产划归一半给山东军事集团,这一点永井直贞难以接受。

    虽然说曰本的硝石和硫磺很多,划出去一半却是没什么问题,但这将意味着,已经将失去硝石和硫磺出口的利润。

    这对于财政已经面临严重危机的幕府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一则条款。就曰本出口的货物来说,最主要的就是贵金属硝石、硫磺。

    其他的东西,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出口的。

    金银铜越花越少,终究有枯竭的一天,但硝石和硫磺却是多得很,这在未来极有可能是幕府的收入支柱。

    同时永井直贞提出的帮助剿灭岛原的天主教徒也是王文岳他们无法接受的,按照军部的命令,最好是能让双方停火,把这些天主教徒安置在一个什么岛上,这等于永远都捏着一张王牌。

    一旦德川幕府不听话,就出牌折腾折腾他。

    双方都寸步不让,谈判一时僵持了下来。

    ……南洋。

    十月的南洋依旧十分温暖。

    巨港中,一个棱堡被建造了起来。文邦良来到南洋已经将半年多了,这半年中,他带着十艘护卫舰的分队,以巨港为中心,对通过巽他海峡的荷兰商船进行劫掠。

    巽他海峡是一个宽20千米左右的海峡,海底由于火山运动频繁,所以20万吨以上的巨轮无法通过,这个年代自然没有那么大的船,所以巽他海峡是荷兰人避开马六甲海峡的海上通道。

    而马六甲海峡,则控制葡萄牙人手中,是葡萄牙、西班牙人通往远东的海上通道。

    几乎所荷兰商船,都是从巽他海峡通过,极少会走马六甲海峡的。

    这个世道远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安宁,就算是国家之间有约定,但肥肉若送到嘴边,没有不吞下的理由。

    只要把人全杀人,就不会有人知道是他们干的,或者也可以伪装成他过海盗,对商船进行劫掠。

    所以荷兰人的商船,少有走马六甲海峡的。

    作为海上马车夫,荷兰人每年通往东亚的商船多达数百艘,不断的将亚洲殖民地的商品归类,然后运往台湾、曰本、安南等地。

    这些货物中,曰本的进口量最高,大明也有进口一些,都是郑芝龙的商船前往台湾购买。

    只是这点进口商品,和大明出口的商品相比较起来,却是九牛一毛。

    荷兰人每年都会从大明大量进口瓷器、茶叶、生丝、丝绸、白糖、蜂蜜等商品,有多少荷兰人就会买多少,除非现金不够。

    现金最多的还是西班牙人,每年他们都要从中南美洲运输大量白银前往吕宋。

    大明的商品,在欧洲非常有市场。

    就拿丝绸来说,运往欧洲后将获得300%左右的利润,这只是批发价,经过商人零售的丝绸价格更高。

    与其说是丝绸价格高,不如说是丝绸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