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喜欢音乐.乐来越疯(第1/2页)  你听听,我说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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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第一次喜欢音乐是因为周杰伦的那首龙卷风。不管有谁去翻唱,我最喜欢的版本还是周董的版本。八岁有了中第一个p3里面的歌三分之一就是周杰伦的。在流行音乐里最早接触的就是周杰伦的后来就是陈奕迅的再后来长大一点,慢慢的爱上了民谣。

    《董小姐》《玫瑰》《安河桥》《斑马斑马》从喜欢流向音乐到民谣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在过程中被很多事,孤独无助迷茫惊慌。民谣的感情渐渐地融入了我的心,李志赵雷宋冬野很多民谣人影响着我。渐渐地发现民谣能把人的故事和感情融入到歌里,开心不开心的。

    直到初三,我才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把合板吉他。过年的全部压岁钱都让我买在了我800块钱买来的吉他,一个杂牌吉他。抱着吉他的第一个夜晚,一夜都没有睡着。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背上吉他去,上吉他课。在街上被人羡慕的目光,那种感觉到现在自己都忘不了。5323132363231323·····学吉他的第一堂课都是这个节奏。慢慢的我开始接触到吉他,在两个月的学习下,慢慢的掌握了节奏和一些基本弹法。

    高中可以说是我对吉他最热爱的一个阶段,在我最忙碌的高三,每个星期依旧会把我的琴带到学校里面。我技术不怎么样,可是一个宿舍玩的蛮开心。不会想得太多,大家就是开心就好。第一次弹的歌,是《同桌的你》。在高一下学期的元旦晚会上,只是班里的。第二次是在毕业季,一首《小幸运》。想送给很多朋友,但是在节目表演的最后节目还是被刷下来了,最想送给自己暗恋的女孩。

    成人礼,我们第一次穿上西装,这次是我最想弹的一次。这是距离高考还有四个月,一首《老男孩》简单点对过去的青春怀念。一个吉他新手要交会三个不懂吉他的人,我是怎么做到的,在那段我们三个人为了高中时代最后的一次表演努力。白天晚上的带他们一起练习,那时候排练的教室都用完了,我们只能坐在楼道里。白天就把实验室的门偷偷的打开找一间小房子我们就在那里练习。像做贼的一样,几张乐谱几个小板凳。我们就坐在角落里练的很开心。

    其实我觉得结果并不重要,过程才重要。我们的节目还是被刷下去了,每个人都很失望,失落。在成人礼那天,本来想拿着一把吉他冲上去来着的。想弹给最喜欢的女孩,但是没有那个勇气。不过我在成人礼上看到了我当初最想做的事情,玩乐队。每一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我喜欢那份独有的安静。

    大一的时候我做了一件很疯狂的事情,成立了我们学校第一个乐队。想一想那个时候,就找到了架子鼓贝斯我键盘手我几乎翻遍了这个学校大一的才把人凑齐。人凑齐了,还要向学校申请。找大二的学姐开始批申请书,死缠烂打一个星期,才给的申请书。找到申请书又要找负责的老师,很多琐碎的事一个星期才批准下来。一个月乐队才开始正式排练,顶着被书记导员骂的风险。很不容易把乐队弄好了,每天又开始紧张的排练了,乐队的情况蛮多的。配合不好,主唱没有合适人选,音响设备问题。乐队队员之间的配合和矛盾,默契度。都需要时间去排练,我在乐队是贝斯手,贝斯接触了不到几个月。吉他一直是我玩了很多年的乐器,突然一下玩流行音乐还不适应了。

    记得最初学习乐器的想法很幼稚,就是为了耍帅,找女朋友。我知道自己并不帅,也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吸引的地方。从最初燥热的热爱音乐,到最后慢慢的想放下音乐,不知道自己是累了还是怎么了。每当又拿起乐器时,依然热血沸腾。音乐曾经是我的梦想,现在依旧是我的梦想。

    现在的我认清了现实,直到我知道梦想和现实有多远的距离,这个距离不是一般人能跨越。

    我怀念,曾经那个燥热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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