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哲帮纪丽丽把她的东西搬到她的房间,两人再下楼时,已经换上了一模一样的新衣服。
这是一套gui(古驰)黑色休闲套装,上身是带兜帽的卫衣,胸前是gui的l一g一,还有一只可爱的猫头,鞋也换了白色带gui(古驰)英文l一g一的运动鞋,斜挎着造型新颖的贝壳包,两人本来就是漂亮的女孩子,穿上这身衣服,实在是又酷又漂亮,林清芳在旁笑着连说好看,夸的两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天色见晚,范志成还没有吃饭,林清芳催促儿子赶快去洗个澡,然后大家出去吃饭。
范志成上楼没多久,本来一起嘻嘻哈哈聊天的林素哲,有点不淡定了,更有些如坐针毡,她心里急的就差冲到楼上去了,纪丽丽见她心不在焉问她怎么了,林素哲脸色羞红的说没什么。
范志成在当初改建别墅时,为了方便,三楼还隔出一间小的洗漱间和衣帽间,范志成在进到洗漱间洗澡时,看到洗漱间的晾衣杆上,搭着一套女士内衣,胸衣罩杯还不小。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是林素哲住在三楼,肯定是她的内衣,估计收拾东西,把这套内衣给忘了,想着林素哲发育良好的身材,范志成笑了,真是个粗心的丫头啊。
范志成收拾利落下楼,林清芳和纪向红对视一眼,无奈的一笑。
范志成穿的,是和林素哲两人一样的黑色休闲套装,款式一模一样,但印有猫头和显眼字母的衣服,女孩子穿着是可爱,范志成穿着,虽然很帅,但林清芳两人还是觉得别扭,总觉得男孩子穿的太花了,更特别的,是他的鞋,样式很轻便的黑色皮鞋,但鞋子的前面同样有着猫头的图案,时尚是时尚了,但在华国国内,男孩子这样的穿着,绝对是另类,林素哲和纪丽丽却觉得,范志成这身简直太帅了。
吃饭没走远,就在别墅东门外的一家餐厅,一席饭大家吃的很开心,边吃饭,范志成边应付着,林素哲和林清芳的提问,纪向红和纪丽丽面含微笑的再旁倾听。
林清芳对儿子,能进入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非常的开心,更是成为了音乐大师奥布里先生的弟子,她内心说不出的骄傲。
纪丽丽自从接触范志成以来,再加上林素哲对欧美音乐的熟悉,她也对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林素哲住在别墅的这段时间里,纪丽丽跟着她学习弹钢琴,现在已经能弹奏简单的曲目了。
所以纪丽丽和林素哲,最感兴趣的还是音乐会,和他唱的歌及即将要出的专辑上面。
对于第一张专辑,范志成心里已经有了谱,既然一脚已经迈进音乐圈了,就好好的玩上一回。
谈起专辑,范志成很牛鼻的对两个丫头说,这张专辑将全部由他作词作曲,看着一脸仰慕表情的两女,范志成故作淡定的表示,他脑海中已经有了专辑大致的雏形。
他正和林素哲俩人神侃,林清芳眼含幽怨的插话进来。
“我的新歌呢?”
范志成看看满脸期盼之色,又眼含幽怨的母亲,他刚想一拍脑袋,但及时制止了这个动作,淡定的回答林清芳,她的新歌也有谱了,这几天就给林清芳写出来,得到范志成这样的回答,林清芳才满意。
范志成在英国的这段时间,确实把林清芳新歌的事给忘了,但这对范志成不是什么难事,现在林清芳,在华国乐坛已经很有地位了,唱的歌也就不用限制于里面的词意了,这样,他的选择可就多了。
吃饭快结束时,纪向红向范志成提起《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出版事宜,现在这本书一切的前期工作已经就绪,就等范志成的认可,最后定版了。
因为《血字研究》是中篇小说,所以并不是很多,范志成回去后,就很快看了一遍,里面的文字不用他校对,主要是考量书的版面设计及字体c版本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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