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青莲剑仙(第2/3页)  时尚教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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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时尚c超前。

    林清芳与梁经理结算完,开始和纪向红帮着范志成搬家,林清芳雇佣搬家公司,从单位把钢琴搬运回来,这边纪向红开车带着范志成,从莲花区搬运衣物等行礼c杂物。

    收拾利落,晚上回家吃饭,四口人坐在饭桌上,范志成提议全家搬到小别墅居住,这样大家都方便,纪向红说等等看。

    最后范志成只能说自己过去住,他有很多理由,锻炼c弹琴等等,纪家确实不方便,林清芳虽然不舍得儿子,却也只能如此。

    范志成心里有数,不怕纪向红不答应,家里的条件太限制林清芳了,也是,范志成和纪向红聊天中,就不时提起,他夸张的说,以后他可能什么都可能缺,就不会缺钱,如果纪向红始终坚持着,是不是以后就永远不会花他的钱了?这叫纪向红慢慢去想吧,估计会有看开的那天。

    其实纪向红不想搬家,他还有另一层顾虑,身为警察,哪有不为家人安全着想的道理?住在这个系统内部小区里,相对要安全的多,但纪向红也有点多虑了,以他的职位,根本很少上一线,安全性要大得多,没必要如此谨慎。

    晚上纪向红又开车送了范志成一趟,把家里他的用品送到了小别墅,是的,范志成当天就住了过去,林清芳满眼的怨念。

    范志成躺在三楼的小床上,以他的心性都恨不得打几个滚,高喊两声,他终于自由了。

    晚上,将所有的灯熄灭,仰望天空上的星星,范志成说不出的惬意。

    生活一如既往,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没用林清芳帮忙,纪向红直接找到了,他们厅里下属的法制出版社,当时社长和编辑看过后,惊为天人,知道是纪向红儿子所写,那是好一番恭维,并告诉纪向红,一个月内出版发行。

    纪向红没有关注范志成写书所用的笔名,在他看来很一般,他却不知道,为了笔名,范志成费劲了心思。

    英文版的笔名,直接使用的他英文名字,但中文版的笔名,就不能乱起了,用他本名?太普通,也不能太后现代了,就像猫腻?这世界的人得疯狂吐槽他,辰东?说不出来有点怪怪的,这两个他上一世最喜欢的两个作者笔名不用,难道用莫言,这个不行,他虽然上一世百无禁忌,但对莫言还是有份尊重的,挠破脑袋,翻了好几天的《诗经》,他最后决定模仿李太白的名号,青莲居士改成了青莲剑仙。

    这个世界是没有李白的,只有诗仙刘慧,作品几乎与李白的等同,所以这个世界没有青莲居士的名号,但范志成为什么使用青莲剑仙呢,这不得不说,他受上一世王者荣耀的影响很大,在他的计划里,他以后会把王者荣耀和英雄联盟给柔和在一起,不为了赚钱,只为了那一点游戏情怀。

    看到范志成的笔名,所有人都不以为然,现在的社会上正流行仙侠热,叫什么剑仙的人一堆,范志成也看过,这部作品叫《蜀山》,两个不同的世界,但剑仙都出在蜀山,两个世界的文化仿似有着莫名的牵连。

    范志成看过,情节无外乎邪不胜正,其中的仙侠文化,可以看出在这个世界刚刚起步,还没有什么筑基c金丹c元婴,范志成现在没工夫,不然真的让他们看一看,什么叫仙侠。

    不管是出于恶作剧,还是显摆的心理,范志成以后会拿出1c2部作品,让这个世界的人见识见识,但目前还没有安排。

    学校里见到林素哲,林素哲高兴的告诉范志成,她过几天就会搬到南湖公园的小别墅居住,俩人相约一起晨练,一起上学,范志成由着她。

    当有一天,林素哲搬到了小别墅,俩人晨练在南湖公园见面时,范志成哑然失笑,他和林素哲真的很有些缘分,他回国第二天晨练,碰上的,穿着黑色布莱迪套装,大长腿的女孩,竟是林素哲。

    林素哲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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