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众旁观人的眼里,城头之上,李雁丘肩胛被长枪刺破,流血不止,染红了胸前一片。
其人也是状若疯癫,脚步踉跄,分明是快要力竭的样子。
这一副穷途末路的表象,让一众围观的人,都不由得升起一丝侥幸,兴许,下一个挑战他的人,轻易便能将他击败,夺得他门徒第三人的头衔。
天下熙攘,皆为名利!
“公子,你没事吧公子?”小莲略带哭腔的声音适时传来。
李雁丘暗赞一声,还是小莲入戏,给他这凄凉的装扮又增加了几分可信度,回头得多给这丫头加一块鸡腿。
“咳咳,小莲放心,公子我还死不了,咳咳”李雁丘捂嘴大咳,面色难看的回着小莲。
见此一幕,一众围观的门徒,眼中闪烁的色彩越加意动,心脏也跟着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仿佛有一个脱光了的绝世美女正在眼前似的,原本只是打算围观一战的玩家门徒,都渐渐有化身豺狼的趋势。
试问,谁不想琅琊榜上有名?谁不想名动天下?
“想捡便宜的直接来就是,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们,想要登上琅琊榜,唯有一对一的击败才能算数,群起围攻是不奏效的。”
李雁丘横眼打量着周围虎视眈眈的门徒,言辞也丝毫未曾收敛。
“究竟谁能第一个与我动手,恐怕你们谁也不会让着谁,倒不如这样,谁愿意出得百金,我便与之一战,生死不论!也好筛选掉那些没胆气的鼠辈。”
“百金?你怎么不去抢?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
有人克制不住,不想付这钱,却想要了李雁丘的命。
可是还没等他作势冲上前来,就已经被他身边数人死死的盯住,想踩上李雁丘这块踏脚石的人,显然并不止这人一个。
李雁丘说的也没错,谁都不愿意看着别人白捡便宜,都想要做第一个摘桃子的人,可是李雁丘只有一个,而周围的门徒这么多,怎么分?
是的,众人如今想的已经是怎么分配的问题,李雁丘这块踏脚石,已经被他们视作了囊中之物!
“不就是百金嘛?我来,闲杂的穷鬼都给我退后。”
一满脸横肉的壮汉挤出人群,他手上拿着的是一柄重达百斤的大铁锤。。
“哼,不就是百金嘛,以为就你一人拿得出?我也偏要凑一凑这份热闹。”
这次出来的,是一个尖耳猴腮的家伙,腰间挎着一柄弯刀。
“区区百金耳,算我黄飞天一个。”
不多时,已经有十数人当众而出。
联邦时代,真正像李雁丘那般穷的揭不开锅的当真没几个,哪怕是一般普通家庭,少说也得有个百多万联邦币资产。
“你们当真将我血手人屠当做踏脚石了嘛?那就别怪我没提醒你们,脚踩得不稳,是会摔死的!”
在这之前,李雁丘接取一个任务,不过才区区几十两银子,而如今,他站在那里,就有人上赶着将百两金子送上,这便是名声给予李雁丘带来的好处。
“强弩之末,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们。”
敢于出头的,多少都对自己的实力有几分信心。
其实出头的众人心里都清楚,即使他们侥幸杀了血手人屠,他们也登不上琅琊榜第三,琅琊榜只以实力论高低。
他们为的,就是争一个堂堂正正斩杀正道公敌血手人屠的名声,若是众人围攻,只会胜之不武,那样的名声传出去也只会遭人唾弃,有利无害。
花一万联邦币,买一次出名的机会,对于他们来说,是值得的。
“那你们谁先来?”李雁丘环视一圈,问道。
“我来!”提锤壮汉当先就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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