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章 走大运了(第1/2页)  大牌球星,太撩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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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位于普拉多大道的家时,已经是早上的七点了。

    宋曼曼的父母在这里开了家中餐馆,一家三口就住在餐馆的二楼。

    此时阳光明亮而不灼热,这条路树影重重,仿佛能感觉到打在身上的泛着凉气的阴影,宋曼曼远远就看见了站在门外的杨峥。

    “师兄。”宋曼曼顿觉惊喜,两步跑过去,“你来找我吗?”

    杨峥闻言,平淡抬头瞅了宋曼曼一眼,站直了身体,“昨天你考试之前,是不是把我的资料也带走了?”

    “啊?”宋曼曼呆了一下,立马低头翻挎包,拉开拉链,一股汗水的酸臭味随即扑面而来,味道正是从挎包里躺着的一团白布散发出来的。

    靠,这不就刚才庆典害她当众摔一跤的罪魁祸首嘛,怎么带回来了?

    宋曼曼皱着眉把那团白布拎起,紧接着一瓶罐装可可从里面滚了下来,掉在地上。

    宋曼曼没理,嫌弃地用两根拇指和中指扯开布团,发现这不就一件球衣嘛,翻转到背面,貌似是皇马十冠的纪念球衣?

    球衣上的皇马队徽下方,还有一团黑色的油性笔墨水印。

    这是签名?还是涂鸦?

    可重点是,到底是哪个缺德的家伙用这东西砸她脑门了,居然还包了一罐可可在里面,怪不得这么疼。

    宋曼曼恨得牙痒痒地,正要说什么,抬眼一看,杨峥已经站离她三步远,毫不掩饰地用手捂着鼻子,表达了对宋曼曼手中物品的嫌弃。

    宋曼曼顿有些尴尬,忙澄清说:“这东西不是我的。”

    杨峥点点头,只道:“唔,我的资料在你那吗?”

    因为用手捂着嘴鼻,他发出的声音闷闷的。

    宋曼曼忙把球衣挂在手肘上,低头继续翻挎包,果然,昨天早上和杨峥复习的时候顺手就把他的资料也装进自己的挎包里了。

    把球衣揉成一团塞回包里,拉上拉链,宋曼曼双手把资料递过去,“师兄,找到了,抱歉,我昨天随手也塞进自己的包包里了,麻烦你走这一趟了。”

    杨峥接过低头翻了翻,宋曼曼就笑眯眯地背着手盯着他看。

    杨峥感觉到她的视线,疑惑抬头看来,宋曼曼就偷笑着懒洋洋地换了个方向,看向右手边的法国梧桐树。

    宋曼曼喜欢杨峥,从来没有掩饰过。

    杨峥和宋曼曼是萨拉曼卡大学时的同学,比宋曼曼年长两岁,现在在读人类学的硕士二年级。

    他之前已经有一个语言学的硕士学位了,只是某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真爱其实是人类学,于是又屁颠颠跑来了马德里大学重新学起了人类学来。

    这对宋曼曼来说,就是天赐的良机,她家就在马德里啊,于是她理所当然地也跟着跑回马德里,考上了马德里大学的人文系研究生。

    说起来,这个杨峥倒也是个异类,杨峥在国内是一个富二代,但是这样一个标准富二代,他不嗑药不坑爹不开豪车不泡妞,唯一喜欢就是做各种研究。

    光从外表看,杨峥高高瘦瘦的,因为不爱运动,平时也不爱出门,脸色带着不健康的苍白,他大概有七八年没有买衣服了,看着很干净,但衣服鞋袜书包都蛮旧的,每天背来背去的电脑是15寸死沉的老机子,手机是非智能非触屏的古董机,每天吃食堂盒饭,唯一的非必须消费就是一天一杯的咖啡。

    杨峥在旁人看来像是很无趣,平日也没什么朋友,独来独往,可宋曼曼看着他就觉得他各种各样的好,她觉得杨峥和自己就是灵魂上的天生一对。

    在感官享受上杨峥的确很闷,但是如果聊到人文历史政治社会,他简直就是人肉搜索引擎。

    宋曼曼平日就喜欢看书,还喜欢看那种疙瘩角落里才能找到的书,一不小心遇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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