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六章 红尘作伴,踏马行歌(第1/2页)  重生之军嫂不忧伤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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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军嫂不忧伤正文卷第一百七十六章红尘作伴,踏马行歌策马行歌,迎朝霞落日……

    当落日在天空,散满鲜红,如火的夕阳,映红了远处大片的天空。

    莫瑾萱坐在马背之上,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耳边是牛羊低声的轻鸣,微风吹过她的脸颊,拂过她的发丝。

    疾驰的快感像挣脱一切的束缚……

    那一刻莫瑾萱的笑声在草原上空经久不散。

    我在马上,而你在我怀里,像是隔了几生几世,当我终于可以重新拥你入怀。

    这一生一世,我的眼里,心里终将只能是你……

    我爱你,以一生为期…风起时,莫瑾萱的发丝随风飞舞,小叔唇角的笑意,肆意飞扬着竟此那阳光还要耀眼几分……

    骏马纯白,马背上人容颜无双,迎着落日的方向,在空旷的原野上,只余风在耳边呼啸而过……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这首前世莫瑾萱最喜欢的歌。

    从听到的那一刻起,莫瑾萱的心中总会升起一种豪情。

    在这世上我能与谁红尘作伴,在这红尘谁又能与我潇潇洒洒……

    有些时候,有些幻想,终究也只能够存在我们心里。

    成为一生中最美的憧憬,和留在心中的悸动。

    就如前世莫瑾萱终其一生也没有踏足过草原。

    只余一生悲凉,半生凄苦…

    现在当我在这最好的年华里,与你执鞭,策马,在这草原之上,风中是马蹄踏过,眼底是你最美的容颜……

    莫瑾萱再回来的时候,热情的撒哈姆大叔,已经准备好了篝火。

    上面的烤羊已经被炙烤的金黄酥脆。

    表层泛着一层金黄的油光。

    光是看看就让莫瑾萱,很有食欲。

    草原上的人性格豪爽,虽然莫瑾萱听不懂他们的言语,却依旧可以感觉到他们的热情。

    寒阳跟在撒哈姆大叔身后忙乎着,衣衫微敞言语间手上的动作干净利索。

    不时的和撒哈姆大叔交谈两句,看起来交流的不错…

    让同时来到这里,此时听到那些叽里呱啦的言语,还处于持续蒙圈中的莫瑾萱,内心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学霸的生物,远飞常人可以理解。

    就好像莫瑾萱不理解,那些些艰涩难懂,听起来发音都差不多的句子。

    寒阳是怎么做到的,只要听上一遍就能记在心里。

    事实证明学霸的世界,不是像莫瑾萱这样的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而和学霸生活在一起生活需要一颗强大的心脏。

    草原上的人性格豪迈,不同于我们的斯文有礼,讲究食不言,寝不语。

    草原上的人通常讲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比陆地上的我们大上几分。

    莫瑾萱不禁在想,这是否与草原的辽阔有关系。

    而我们是否是因为居住地的狭小,限制了内心的豪情。

    莫瑾萱专注的啃着自己手里的养腿。

    马奶酒莫瑾萱是接受不了的,里面有一种她无法适应的腥味儿。

    寒阳倒是喝了一口,但被呛的眼泪鼻涕都流下来了。

    莫瑾萱连忙拍着他的后背,嘴角不由的扬起一个弧度。

    觉得即使在成熟也不过还是一个孩子。

    撒哈姆大叔看到之后笑声更是响彻了整个房间。

    寒阳吃了一口羊腿之后,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这次到比之前好了许多。

    一整顿饭下来,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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