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唱夜歌,以慰其灵。
先父孟梓岚曾被家族誉为最具伏魔天份的子嗣。先父膝下有六子二女,而我是他的长子。先父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算到自己一生会有八个子女,所以他一早就为我们取好了名字。我们八兄弟姐妹均以“易”字为辈,意为扭转变化,又以八卦命名,分别是乾c坤c震c巽c坎c离c艮c兑。但不管先父如何天机尽算,也算不出那一场家族浩劫。
咸丰年间,太平天国作乱。素以西洋妖术著称的太平天主教长毛兵,凭借旁门左道杀得清兵丢盔弃甲,落慌而逃(注一)。先父不忍见天下苍生受苦,遂派族人协助清军,大破太平妖术。没想那懿贵妃的近身阉人曹庚,竟与太平天国勾结,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先父于不义。咸丰小帝又偏信阉人谗言,竟下旨将我族一家百余口满门抄斩,上至先父,下至看门老黄狗,无一幸免。
被抄家那年,我在外擒妖,故幸免其害。返家后,得知家人遭害之来龙去脉,盛怒之下,敕动家族禁术,唤来天兵天将,杀入乾清宫,手刃阉人。我本想将那听信谗言的咸丰也一同斩杀,以慰族人在天之灵。却又想到帝权天授,不可逆天而行,且国难当头,不可无君,故饶其昏君狗命。但敕动禁术亦使我遭受天遣,阳寿大减。我自知时日无多,打算归隐于山林待此残生了却,只可惜孟氏家族的伏妖降魔本领将从此失传。
可是冥冥之中,命有其数。在一个机缘之下,我变了一只不老不死的僵尸。
将我噬变的,乃一名长毛兵。要说此人秉性,仅用四字足矣——贪生怕死。他在临敌之际常以装死以避战祸,且屡试不爽。故每逢迎敌,他就故技重施。只可惜山路走多终遇虎,夜路走多终见鬼。
那一战,清兵与太平军死伤参半。战场上,战死兵将星罗棋布c尸首枕藉,真可谓血漫黄沙惹鸦鸣,方圆百里遍地腥。当日,那长毛兵便又藏在尸堆骸山之中,把一具尸首演得惟妙惟肖,堪比真尸更似尸。他本以为凭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又避过一劫,却没想到战场上浓浓的血腥味直透数百里外,引来一只三百余岁的僵尸。它在战场上寻觅尚有一息尚存的活人吸食,谁料一息尚存者没有找到,活蹦乱跳者却逮到一个。僵尸不但将长毛兵吸食,更将其噬变。自此之后,他便夜夜与僵尸作伴,一同四处觅食,为祸人间。
我与那长毛兵的相遇缘起于某年清明。我忽起埋骨故里之念,于是收拾行装返回孟家庄,可万万没有想到孟家庄已成了清兵据点。我盛怒之下,将据守孟家庄的一众清兵斩尽杀绝,提首百余级,于庄中震魂塔顶,高唱夜歌以祭族人亡魂。岂料那两只僵尸居然被散落四方的清兵血腥所引,糊里糊涂地闯入我庄领地。我岂容这等妖邪在我故里胡作非为,当下就与它们大打出手。
这两只僵尸,长毛兵实力平平,在我眼里就如孩童操戈,不足为惧;只是另一只,道行却颇深,适逢我又阳寿将尽,实在难以匹敌。迫于无奈,我只好耗尽精魂,唤来大火将那道行深者焚灭,而自己也虚脱不支,命在须臾。
就在生死徘徊之间,我灵机一动,以木咒控制那长毛兵,威逼其将我噬变。它胁于我伏魔本领,只能对我唯命是从。我还记得,当它的尸牙从我颈脉扎入时,我并没有感到痛楚。只因尸牙含毒,能极快麻痹被噬者之经脉,使其失去知觉。接着,它哺血于我,霎时之间有如天崩天裂!全身骨头似是被磨碎了再重新拼凑,血液仿佛被放光了又重新灌输,皮肉有如被撕裂了又重新缝上,身子一半火烧一半冰藏,一半剧痛一半瘙痒。这种感觉我至今仍为之颤抖。片刻过后,所有感觉却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眼前的黑夜如白昼般明亮,身旁一切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朵,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跳出三界六道,不在五行之中,阳寿从此停留在二十九岁。
后来我得知,那长毛兵姓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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