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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小子,快起来吃东西。”男人一脚踩在安瞒身上,脚下的柔软的触感让他忍不住用力碾了碾,“待会儿去奴隶集市,你再装疯,小心你这条贱命!”

    一提到这儿,男人又狠踹了这小子两脚,他本以为把这人卖到奴隶集市,他就可以发一大笔横财,没想到这小子一到关键时候就装疯卖傻,吓跑了不少冲这张脸来的买主。不仅让他的信誉受损,还白养了他那么久。

    想他王老三纵横奴隶集市那么多年,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会栽在这小子身上。这丢脸的事让他忍不住想杀人灭口,但又舍不得这张脸。有了这张脸,他何愁赚不到钱。

    “小子,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你该听过吧。”男人把碗举过安瞒的头顶,松开手,木碗快速砸在安瞒面前,这碗显然经不住地面的弹力,连带着里面的汁水一起被打翻,轱辘轱辘的转了好几圈才在不远处停下。

    碗里只剩下浅浅的一层浊汤。

    趴在地上的安瞒颤颤巍巍的伸出手,一点一点地爬向那碗。

    他想活着。

    他知道,在他伸出手的时候,有什么东西,就已经改变了。

    看到安瞒的动作,王老三不屑的冷哼一声,奴隶果然就是奴隶。

    就算再好看,不听话的奴隶,就得死。

    安瞒埋着头,努力的把眼中的杀意隐去,虎落平阳被犬欺,他安瞒何时那么憋屈过!

    被王老三欺辱又怎样?

    安瞒啊安瞒,你有什么资格抱怨,你要活下去,就必须得忍着!怪只怪你太弱!

    安瞒不知道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唯一清楚的是他如今正处于乱世之中。

    国与国之间战争频发,人与人之间阶级分化过于严重,社会底层的人几乎没有多大的生存空间。

    对安瞒来说,乱世本应更易生存,但可笑的是,安瞒是一个奴隶,应该说,安瞒穿的身体是一个奴隶。

    身为奴隶,考虑的仅仅只有该如何活下去。

    而这,是最后一次了,王老三打算最后一次带他来奴隶集市,他必须想办法逃掉。

    奴隶集市地处青阳县一处偏远之地,无论何时都十分热闹。

    而八月,是奴隶最畅销的时期,基本上每个奴隶贩都能卖到好价钱。

    在这里,人就像牲口一样被贩卖。奴隶们麻木的活着,没有一点作为人的灵动。那种眼神带有希望的奴隶,骨头早就化成灰了。

    奴隶们最大的期望就是能遇到一个善待奴隶的奴隶主,但同时,他们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就安瞒前几次去奴隶集市的情况看,王老三明显不是一个普通的奴隶贩,在不知道王老三底细的情况下,他不能轻举妄动,也没有能力妄动。

    安瞒摸了摸额头,那里,刺有一个“奴”字,一个屈辱的标记。

    “诶,老三,你这好看的奴隶还没卖出去啊。”王老三身旁的小李嘲讽道。

    奴隶集市虽热闹,但地小,所以这里的奴隶贩都只有一小块地,哪家生意如何,一看便知。

    小李刚开始看到王老三身旁的那个奴隶时,他别提有多嫉妒了,有一个好看的奴隶比卖五六个普通奴隶赚的还多,更何况他与王老三本就不对付。

    但是现在,呵。

    王老三的脸色一下子就阴了,但他很快就恢复过来,立马笑道,“这次啊,会卖出去的。”

    同为生意人,再不喜,也得装。

    小李撇了撇嘴,不是太相信王老三的话,他抬起手往脸上扇了扇,漫不经心道:“老三,你把你的奴隶卖给我呗,反正你也卖不出去。我出十一银,你卖给我吧。”小李一脸肉痛,好像这个决定让他吃了好大的亏似的。

    即使是这奴隶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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