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此子也恐怖如斯(第1/2页)  为了永恒而做的一些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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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世界,今天是一个阴沉的天气。

    不过,不冷不热,恒温,风儿却有些喧嚣。空气出乎预料的清晰,比起林子里的都清新。

    这是一个宁静的村庄,人很少,却很热心。

    村口拴着一条摇着尾巴的大黄狗,遇见外人便咬。遇见村里的人就摇着尾巴围着那人转圈。

    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小屋,篱笆外栽种着白菜,葱,萝卜之类的。

    翠绿,翠绿的,看着很是喜人。

    李老头今天早早的起了床,来到灶房,准备给老伴煮一点清淡的稀饭,老伴的身体不好,得的是很严重的风湿。

    一双腿一年前的时候一个人就走不动了,身边必须得有一个人搀扶着,才能勉强走一会儿。

    为了她的身体健康,李老头不顾几个儿女的劝阻,带着老伴来到的十几年没回的老家。

    城市医院里足足躺了一年,浪费了几十万,老伴身体也没什么起色,甚至更为糟糕。

    反倒是来到农村后,吃着他给煮的稀饭,闻着大山里的空气,吃着村子里郎中开的中药,老伴脸色竟然比医院里好了很多。

    一天下来,李老头白天就给她按一下腿,中午太阳热就给她扇下风唠下嗑。

    晚上就带着她出去在村里转转,稍微运动一下。

    儿女也经常带着东西回来看他和老伴。李老头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老伴的风湿病,是治好不的了,虽然精神头比在超市医院里的时候好了许多。

    但双腿和身体依旧一天天的萎缩,本来就瘦的身体就更加的瘦了。

    李老头七十二了,也没什么想不开的,就想着,照顾着她,照顾到她死去,然后一个人守在她的身边,直到自己也死去。然后也陪着她。

    李老头觉得,自己这辈子能遇到她,已经很幸运了。想着这些,苍老的面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正在用手中勺子搅动着稀饭的李老头,感觉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还没等他回过头看去。

    身体就被人环腰抱住了,鼻子呼吸道到的是熟悉的味道,这个味道他已经闻了六十多年。

    随之而来的依旧是熟悉的声音“李淳风,今天又吃粥啊!”

    李淳风呆呆的维持着煮粥的模样,手中的勺子掉到锅里也不知道。

    他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呆呆的不知道说什么。过了许久。他缓慢的回头,紧紧的抱住她依旧弱小的身体。

    说实话,这些年的病痛已经把她折磨的不成人样了,很丑,很丑的样子,但李淳风觉得她依旧很美。

    从八岁遇见她的时候,李淳风就觉得她很美,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美。

    他轻声道:“是啊!吃粥!怎么,吃腻了?”

    很平常的对话!

    闻着他身上味道的人说道:“是啊,吃腻了,都吃几年了。”随后她又说道

    “淳风,我的腿好像不疼了!”

    粥糊的味道让李淳风回过神了,他却没管没顾,紧紧的抱着怀中的人儿。

    “不吃,不吃,粥都糊了,糊了,今天不吃粥”

    地球,进化正式开始了。

    从张玄发布任务开始。直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小时。

    地球从那一刻开始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空气中疯狂的弥漫着一种特殊的物质。科学仪器根本检查不出一丝一毫。

    但任何拥有智慧的生物都能察觉到这种存在。这是一种奇特的存在,树木在增长,草木茂盛,全球百分之八十的天空中莫名打着狂暴的不正常的血色雷电。

    整个世界只剩下血色雷电的轰鸣声,伴随着的是血红色的雨水落下。

    血红色的雨水落入土地,人类,动物,草木的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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