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为至,当除日,故以为法也。〕
以乙先发二日减七日,
〔“减七日”者,言甲、乙俱发,今以发为始发之端,于本道里则余分也。〕
也。
余,以乘甲日数为实。
〔七者,长安去齐之率也;五者,后发相去之率也。今问后发,故舍七用五。
以乘甲五日,为二十五日。言甲七至,乙五至,更相去,用此二十五日也。
实如法得一日。
〔一日甲行五分至之一,乙行七分至之一。齐而同之,甲定日行三十五分至
之七,乙定日行三十五分至之五。是为齐去长安三十五分,甲日行七分,乙日行
五分也。今乙先行发二日,已行十分,余,相去二十五分。故减乙二日,余,令
相乘,为二十五分。〕
今有一人一日为牝瓦三十八枚,一人一日为牡瓦七十六枚。今令一人一日作
瓦,牝、牡相半,问成瓦几何?答曰:二十五枚少半枚。
术曰:并牝、牡为法,牝、牡相乘为实,实如法得一枚。
〔此意亦与凫雁同术。牝、牡瓦相并,犹如凫、雁日飞相并也。按:此术
“并牝、牡为法”者,并齐之意;“牝、牡相乘为实”者,犹以同为实也。故实
如法,即得也。〕
今有一人一日矫矢五十,一人一日羽矢三十,一人一日矢十五。今令一人
一日自矫、羽、,问成矢几何?答曰:八矢少半矢。
术曰:矫矢五十,用徒一人;羽矢五十,用徒一人太半人;矢五十,用徒
三人少半人。并之,得六人,以为法。以五十矢为实。实如法得一矢。
〔按:此术言成矢五十,用徒六人,一日工也。此同工其作,犹凫、雁共至
之类,亦以同为实,并齐为法。可令矢互乘一人为齐,矢相乘为同。今先令同于
五十矢。矢同则徒齐,其归一也。以此术为凫雁者,当雁飞九日而一至,凫
飞九日而一至七分至之二。并之,得二至七分至之二,以为法。以九日为实。
实如法而一,得一人日成矢之数也。〕
今有假田,初假之岁三亩一钱,明年四亩一钱,后年五亩一钱。凡三岁得一
百。问田几何?答曰:一顷二十七亩四十七分亩之三十一。
术曰:置亩数及钱数。令亩数互乘钱数,并,以为法。亩数相乘,又以百钱
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亩。
〔按:此术令亩互乘钱者,齐其钱;亩数相乘者,同其亩。同于六十,则初
假之岁得钱二十,明年得钱十五,后年得钱十二也。凡三岁得钱一百,为所有数,
同亩为所求率,四十七钱为所有率,今有之,即得也。齐其钱,同其亩,亦如凫
雁术也。于今有术,百钱为所有数,同亩为所求率,并齐为所有率。
淳风等按:假田六十亩,初岁得钱二十,明年得钱十五,后年得钱十二。
并之,得钱四十七。是为得田六十亩,三岁所假。于今有术,百钱为所有数,六
十亩为所求率,四十七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合问也。〕
今有程耕,一人一日发七亩,一人一日耕三亩,一人一日种五亩。今令一
人一日自发、耕、种之,问治田几何?答曰:一亩一百一十四步七十一分步之
六十六。
术曰:置发、耕、亩数,令互乘人数,并,以为法。亩数相乘为实。实如
法得一亩。
〔此犹凫雁术也。
淳风等按:此术亦发、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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