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ìng这一概念。这些

    研究人员鼓励公司开展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其理论是,如果你投入足够的金

    钱,便可以享用这一概念。他们的想法对吗?不对。

    几年前,汉堡大王连锁店开始走下坡路并自此一蹶不振。一项市场研究

    表明,快餐最重要的特征是“快”(这丝毫不令人奇怪)。因而汉堡大王做

    了多数雄心勃勃的市场营销者都会做的事情,它求助于其广告代理商,并声

    称,“既然大众需要快,我们的广告就应该告诉他们我们是快的。”

    称,“既然大众需要快,我们的广告就应该告诉他们我们是快的。”

    有多少人因违背概念专有法则而付出了代价!

    7.7.

    在产品的市场阶梯申的值置决定了你所应采取的营销战略

    在用户心中占据首要位置固然应该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目标,但做不

    到这点也并不就意味着失败。在市场中占有第二或第三位的厂商亦有自己成

    功的营销战略。

    各种产品并非生而平等。消费者在进行购买决策时,头脑中总会有一个

    对各种商品的偏好顺序。

    任何同类商品,都会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一个选购顺序的阶梯。在这一

    阶梯上,各种品牌的商品各占一层。以轿车出租业为例,赫茨公司最为有名,

    自然位于阶梯的最顶层。而阿维斯公司位于第二,全国公司位于第三。

    公司的营销战略取决于你在用户心目中,进而也是在市场阶梯中的位

    置。这一位置当然越高越好。以阿维斯公司为例,多年来该公司致力于宣传

    其租车业务的高服务质量。“提供最优的租车服务”曾经是其一次营销活动

    的口号。当用户在读到这样的广告词时会感到迷惑,并非我们首选(即位于

    市场阶梯顶层)的租车公司又如何提供最优的服务呢?

    阿维斯公司做了一件要想提高公司在用户心目中地位而必须做的事。他

    们承认了自己在市场阶梯中的位置:“阿维斯在租车业居于第二,为什么要

    租我们的车呢?因为我们在努力赶超。”

    阿维斯公司曾连续

    13年经营亏损,当承认自己在市场中居于第二的时

    候,它却开始盈利,并且是很大的盈利。之后不久,公司被卖给国际电话电

    报公司(ITT)。该公司在接收阿维斯后立即指示其采用新的营销口号,即“阿

    维斯将要成为第一。”

    然而用户的回答却是,“不,它不是第一,它并不是我的首选。”为证

    实这一点,很多用户还打电话给赫茨公司询问。于是这项营销活动变成了一

    场灾难。

    很多市场营销者们曾经从阿维斯公司的案例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他们

    认为该公司的成功是其努力工作,从而提供了更佳服务的结果。实际上完全

    不是这样。阿维斯的成功是因为它将自己与最著名的赫茨公司连在一起。

    很多市场营销者曾经犯过与阿维斯相同的错误。目前,位于长岛花园城

    的阿德菲大学正在将自己与哈佛大学相媲美。且慢,高中毕业生们却说:“阿

    德菲并不在我的考虑之列。”可以想象,阿德菲大学在争取优等生方面并不

    成功。

    人类大脑的功能之一便是进行选择。用户根据其心目中产品的市场阶梯

    决定接收哪些信息和不接受哪些信息。一般来说,人们只接受那些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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