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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一无所有,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所以,我最终决定将雯和梁晓欢、梁赞一起,送上我在末日前月为他们精心准备的“绞刑台”。

    Chapter 4 疯狂边缘

    时间拽回当下,2012年11月25日。我早早地起来梳洗打扮,牙膏和洁面rǔ今天我特意比平时多用了一些。对着镜子,我慢慢地擦去脸上的水,当毛巾从眼睛上拂过,露出我布满血丝的双眼,然后又渐渐露出那被红色顶灯照得略显刻薄的颧骨时,霎时间我觉得自己看起来是那么yīn森恐怖。我拿出剃须刀在脸上轻轻地刮着胡子,刀片与皮肤的接触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此时此刻它就像合适的配乐一样,恰如其分地出现在这个瞬间。

    我慢慢地一个一个扣上衬衫扣子,然后将领带死死地绑在脖子上,扎紧腰带,套上西装外套。我对着穿衣镜照了半天,我已经很久没有穿过西装了。以前我本以为会穿着西装和雯走进教堂,没想到,现在却是要穿着西装把雯送进灵堂。我无奈地摇摇头,最后打开衣柜的门,拎出我早已准备好的一件黑色绒风衣。将风衣穿在身上,再戴上一副黑墨镜,我再次站在镜子前。我从未如此这般地自恋过,镜子里的自己让我想起以前看周润发演的小马哥。可当我迈开第一步想出门的时候,我自己却笑了。我竟然因为过度自恋都忘了自己是个瘸子,不过这样就更像小马哥了,因为《英雄本色》里周润发饰演的小马哥后来也是个瘸子。

    我嘴里吐着白烟,钻进车里。看了看表7:05,十一月的北京此时还完全是黑天,小区里的路灯参差不齐地亮着,黑暗中偶尔看见几个穿得很厚的老年人出来散步或者遛狗。点着火,打开大灯,挂挡,给油,一辆白色轿车驶出小区。

    我把车开到我们约定的地方,这是离我们大学不远的一家小饭馆。在大学期间,我曾经和雯无数次到这家饭馆吃饭。说一句最俗的话,这儿有我们种种美好的回忆。我下了车,站在饭馆门口,抬起头看看饭馆的招牌“爱食堂”。虽然名字没换,但以前简易的灯箱已换成了成本较高的彩灯。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向里面看,也可以确定里面的装修和大学那会儿已经大不一样。

    此时此刻,我脑子里不自然地闪过一幕一幕我和雯来这儿吃饭的场景。印象尤其深刻的是自从认识雯之后,我的每一次生日都是在这儿过的。我仿佛看到桌子上摆着造型新颖的蛋糕,看到上面点着精致的蜡烛,看到雯和我甜蜜地给对方一口一口地喂蛋糕,仿佛过去所有的欢声笑语jiāo织在一起灌入我的耳朵。

    “干啥呢?”一声粗犷的东北方言把我从回忆中拽出来。

    我转头一看,一个清洁工模样的老汉拿着一把大扫帚站在我旁边。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一滴眼泪从左眼流了出来,我尴尬地擦了擦,冲清洁工微笑了一下。

    “这天老冷啦!我也是,见点儿风就掉眼泪!”清洁工老汉说。

    我的触景生情居然被他理解成见风流泪,我又笑了一下。老汉低下头,用扫帚在地上划拉了几下,一边扫一边说:“这饭馆没几天了。”

    “怎么了?”我问。

    “喏!你看!”老汉朝一个方向指了一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这间小饭馆侧面的墙上,赫然写着两个大大的“拆”字。看到这儿,我心里更加觉得苍凉。一阵寒风吹过,穿透了我全身的血ròu。看着老汉越扫越远,我不再理会他,转身钻进车里。屁股还没坐稳,电话突然响了。我看了一下表,8:15。我以为是雯打来的,可掏出手机一看,居然是李淑芬!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突然给我打电话,也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时间。

    “喂。”

    “你是不是在医科大那边呢?”李淑芬开门见山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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