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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聘请专家的名单必须经过领导会议认真审查和主要负责同志审查签字。"

    第五部分 14.赫鲁晓夫宣布全面撤退苏联专家(…

    6月17日,针对根据《中苏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协定》来华工作的苏联科技专家,国家科委和外专局又联合制定了分工管理办法,并下发全国。除规定应严格按有关手续办理聘请和邀请事项外,文件还确定由国家科委和外专局分别负责督促和检查各部门聘请专家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专家来华后发挥作用的情况。

    可见,在个人接触中向专家散布对苏联的不满情绪的情况是有的,但作为政府行为,从以上政府文件中可以看出,有意为难专家或轻视专家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从常理上分析,也是不大可能的。指出下面一个事实也许可以说明问题:在1960年夏天之前,苏联领导人在苏共中央和书记处的所有讲话中,没有一次提及有关苏联专家在华工作的问题,尽管此前从中国不断地传出消息说:专家们的建议没有得到重视,普遍存在不遵守苏联生产技术规则的现象,以及对苏联的技术和经验提出了怀疑。这表明,以全面撤退专家来迫使中国低头是1960年夏天才想到的手段,而中国在专家工作中的缺陷和问题只是一个借口。

    苏联政府在撤退专家的照会中还提出了一个理由,即中国官员在苏联专家中散发反对苏共的宣传材料,似乎正在把他们作为反苏的工具使用。后来苏共中央书记苏斯洛夫在一次报告中也强调说,"自1960年春天起,中国当局开始'劝诱'苏联专家,鼓动他们反对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有一个发展和变化的过程的。

    前文提到,中国政府经常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向专家介绍中国国情。开始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作用,到"大跃进"运动兴起时,便增加了向苏联专家灌输中国有关经济建设看法和观点的意图。但至少到1959年下半年,中国官方在这方面还是十分谨慎的,尽量避免向苏联专家透露中苏分歧的情况,特别不允许与之发生争论。如1959年9月15日外专局向国务院报告,今年以来为北京地区苏联专家组织的15次报告会,效果良好,苏联方面的专家组织也希望加强这项工作。外专局借此提出了改进意见,一是强调在介绍情况时应当根据总路线对专家进行"务虚",即重点报告大跃进、文化革命、人民公社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降低了报告内容的等级,过去可以向专家传达厅局级甚至部级的文件,现在限制为"向我们自己一般干部传达的报告内容",并特别强调不能涉及对苏联的批评;三是强调对给专家的报告稿事先需加以审查。这些要求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取得专家对中国形势的理解,一方面也是避免将中共中央对中苏分歧的看法扩散到专家当中去。

    到1960年初,情况的确有所变化。自1959年10月的争吵以后,中苏之间在具体方针和政策上的分歧需要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给以解释,中苏双方都开始强调各自方针、政策在理论上的正确xìng。大约从那时起,在苏联出版的《苏中友好》杂志上开始转载《真理报》《消息报》和苏联其他报纸上的一些社论和文章,而其中阐述的观点明显地是与中共立场相矛盾的。与中国出版的《中苏友好》杂志相同,《苏中友好》杂志也是分别以俄文和中文相应地在苏联和中国发行。中国也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

    第五部分 15.赫鲁晓夫宣布全面撤退苏联专家(…

    苏联照会及苏斯洛夫报告所讲,主要是指《列宁主义万岁》一文发表后向专家发送相关材料的情况。笔者看到《内部参考》报道了北京一些单位苏联专家对《列宁主义万岁》一文的反应的情况,如中苏友谊医院同位素专家聂仁列斯卡娅和舞蹈学校专家助手鲁勉采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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