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但当初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懂了,自然同意体改办同志的意见,而且,他认为这个名字比原来单纯的进出口更好。在黄鑫龙的观念中,做企业当然大比小好,多比少好,既然体改办的同志主动提到了集团化和多元化,那么还不如现在就把“集团”两个字也包括进来,况且,这样做也比较符合实际,不是已经包括供销和粮食两个系统了嘛,叫“集团”也是实事求是。如此,最后的名称定为“新天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深圳挂牌上市,黄鑫龙成为中国最早一批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后来,由于天时地利钱多,募集来的资金不用利息也不用还本,多得花不完,公司实现超常规发展,集团下面立刻派生出五花八门的公司甚至总公司,这些公司或总公司的一把手也都叫董事长,跟黄鑫龙没有区别,他的助理李惟诚建议,集团设立董事局,黄鑫龙叫董事局主席。并且说香港的一些大公司也都是这么搞的。
《上市公司》二(19)
李惟诚是当年公司搞股份制改造的时候由特区体改办推荐来的指导专家,新天地实业成功上市之后,其他专家回北京了,或被别的公司请去继续当指导了,而李惟诚却被黄鑫龙盛情挽留下来了,留下来给他当助理,其实是专门处理与股份制有关的事情。
黄鑫龙这样做是有远见的。既然公司上市了,那么就必须有一个这方面的专家,否则,别说实际运做了,就是回答股民或记者的问题也吃不准。后来的实践进一步证明,黄鑫龙留下李惟诚是英明正确的,套用一句领袖的话,公司成功上市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还有很多路要走,没有一个懂行的怎么行。比如增发,比如在大陆A股上市之后再在香港发行B股,还比如后来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等,哪一项都不是黄鑫龙或肖仲明这样的人能干得了的。因此,黄鑫龙非常信任李惟诚,在很多重大问题上都尊重李惟诚的意见。这次自然也不能例外,既然李惟诚建议设立集团董事局,黄鑫龙由集团董事长改称董事局主席,黄鑫龙也就欣然接受,成了“主席”,这才有了后来吴晓春称黄鑫龙“主席”的事件发生。
李惟诚虽然建议黄鑫龙成为主席了,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这么叫过。主要是习惯。李惟诚作为股份制改造的专家刚来公司的时候,称黄鑫龙为“黄总”,公司成功上市之后,他自己留下来当黄鑫龙的助理,发觉大家都叫黄鑫龙老板,只有他一个人叫“黄总”,似有不够尊敬之嫌,于是入乡随俗,也跟着大家一起叫黄鑫龙老板。时间一长,习惯成自然,要突然改口叫主席还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就继续叫老板。好在老板和主席是一个意思,至少在新天地集团内部,不会有人发生误解,因为新天地集团只有一个老板,这个老板不是别人,就是黄鑫龙。可吴晓春没有这个习惯,他是新近加盟新天地集团的,所以他可以上来就叫黄鑫龙“主席”。
吴晓春虽然没有习惯,可他也不是聋子,当然知道全公司的人都叫黄鑫龙老板,按常理,他也应该入乡随俗,随大家一起叫老板,但是,他没有随大溜,而是逮着机会标新立异地叫黄鑫龙“主席”。
吴晓春这样做是有考虑的。
吴晓春跟李惟诚是同龄人,而且经历相似。他们都是文革接近尾期的时候中学毕业,搭末班车上山下乡,不久赶上粉碎“四人帮”,招生制度改革,1977年参加首次高考离开广阔天地。可是,他们俩现在在公司的地位却相差悬殊。此时的李惟诚除了是黄鑫龙的助理外,还是集团董事,集团发展委主任,而吴晓春虽然学历更高,大学毕业后,在1980年代考上了中科院系统的研究生,获得了理学硕士学位,但由于下海晚,进入新天地集团的时间更晚,所以,目前只是在李惟诚手下担任一个小经理。之所以说“小”,是因为发展委在集团公司的地位高,李惟诚的手下几乎人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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