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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的补贴。全部的负担落到非常倒霉的一小群建设或拥有出租房屋的家伙身上。

    甚少有比贫民窟主更具有贬义的词汇了。贫民窟主是什么样的人呢?他并不拥有坐落在黄金地段的豪宅,而是只有位于贫民窟的破旧老屋。那里的房租是最便宜的,而租金的支付又是最拖拉、最不稳定、最靠不住的。很难想象一个人(除非天xìng邪恶)具有相当的经济条件,可以拥有像样的房屋出租的话,相反他选择了去作一个贫民窟主。

    不合理的价格管制施加在面包等日用消费品上的时候,比如面包,面包店只要停止烘焙、停止出售面包就行了。面包马上就会供不应求,迫使政治人物提高价格上限,甚至取消价格管制。但是,房子是非常耐用的消费品。可能要住上好几年,寻租户才会开始感受到房东无力维修与扩建的苦果。也许再过数年,人们才会意识到房荒与房屋设施恶化与房租管制有直接的关系。与此同时,只要房主们在扣除税金和抵押贷款利息之后还算有点净收入,那么,除了继续拥有和出租房产,他们似乎也别无选择。于是,政治家们记住,租户的票数比房东的票数更多在被迫放普通价格管制之后,仍然长久地继续执行房租管制政策。

    这就回到了我们的基本课程。要求实施房租管制的压力,来自于仅仅考虑了臆想出来的全部人口中某一群体的短期利益。而当我们考虑到这种控制在长期内对于包括租户自己在内的每个人的影响时,我们就会认识到,不仅房租管制徒劳无益,并且,管制手段越严厉、延续时间越长,它的破坏xìng越大。

    第19章 最低工资法令

    我们已经看到政府通过强制手段提高某些商品的价格所带来的恶果。靠颁订最低工资法令来提高工资,也会带来类似的恶果。这不足为奇,因为事实上,工资就是一种价格。我们给劳动力价格取了一个完全区别于其它产品价格的名称,对经济思考的清晰xìng而言这是一种不幸。大多数人因此不了解商品价格和劳动力价格是由同样的原则在支配。

    一说起工资,众人的思维就变得如此情绪化和政治化,以至于大多数讨论都忽略了最基本的原则。那些会马上站出来驳斥“人为抬高商品价格可以带来繁荣”的说法的人,会马上站出来指出最低价格法令可能适得其反、给它们想要帮助的行业造成最大伤害的人,仍然会力挺最低工资法令,并会抨击持反对意见的人,不带丝毫疑虑。

    然而应当明确的一点是,最低工资法令至多不过是克服低工资弊端的一个有限的武器。由它所能得到的好处是否能够超过它所造成的损害,要取决于其目标有所克制的程度。这类法令越是雄心勃勃,力图囊括的劳工数量越大,力求拉动的工资涨幅越大,就越是注定其弊大于利。

    举例来说,当政府通过一项法令,规定工人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资不得低于106美元,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那些劳动价值够不上这106美元的劳工,他们将不会被雇用。法律可以规定雇主给雇员开的工资达不到某个标准就算违法,但法律并不能使雇来的人的劳动价值一定够得上这个标准。你在阻止了社会享有他能提供的有限的、力所能及的服务的时候,只不过是剥夺他能力与条件能挣到相应工资的权利。简单地说,你用失业取代低工资,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而没有相当的补偿。

    针对上述情况的唯一例外是一群劳工的工资低于了市场价值。这种状况极为少见,情况非常特殊,或者是发生在竞争力量无法自由而充分地发挥作用的地区。但是几乎所有这些特殊的情况,都可以通过组织工会的方式予以解决,同样有效,却比法律条例更灵活,副作用也远比之为小。

    可能有人认为,如果法律强制规定某行业支付更高的工资,那个行业可采用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将工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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