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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了,凌风差点泪流满面,低声呢喃道:“靠山屯……”

    ……

    半天后,凌风终于弄明白了靠山屯的基本情况了,靠山屯一共三百六十五户人家,如果加上凌风自成一户,一共是三百六十六户,人口愈千,大家相亲相爱,相敬如宾,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构建了一个和谐的新时代山村,完全是桃花源记中村子的翻版,实为一世外桃源之地。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怪蜀黍]

    从前有座山,

    山边有条河,

    河边有个小村子,

    名字叫做靠山屯……

    这个简单无比、而又朗朗上口的歌曲,凌风现在已经烂熟于心了,虽然不至于倒背如流,但是整天耳边就响起这么一首歌,除非是脑子被踢了,否则的话,记下来还是相当容易的一件事。

    不知不觉的,凌风已经来到靠山屯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的时间,不长也不短,说不长,是因为在这枯燥的山中生活中,三个月弹指而过,掀不起来一丝的波澜;说不短,是因为凌风在这段时间内,几乎认全了村子里的所有人。

    邻居憨厚的花婶,出门右拐的老夏家,以及再往里打铁的朱家……最招凌风喜欢的,还是老夏家的姑娘,那个小姑娘年纪除了年龄比晓冉那丫头小很多,才六七岁,其它都一样,一样的可爱,一样的天真活泼,一颦一笑,都深深得到凌风的喜欢。

    回不去了,终究还是回不去了,凌风在心底有些酸楚的想到。不过让凌风感到惊异的是,那把重剑竟然找到了,以凌风的身子骨,想要将数千斤的重剑随意挥舞,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也许以后锻炼一段时间还会有可能。

    这三个月内,他尝试在周边各个地方都逛了一遍,但是没有了真元,没有了一身引以为傲的修为,他就是一介凡人,在山中走了几次,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却终是找不到离开的路。甚至有一次,一不小心从一处不高的峭壁上滑了下来,结果弄得血ròu模糊,足足在村子里面躺了三天才好转。

    现在的凌风,已经放弃了进一步探寻的想法,昆仑的修士探寻了整整三十年,都没有结果,自己难道还要再花上三十年吗?一想到这里,凌风心中就是一阵酸楚,莫名的来到了这里,就连和家人道别的机会也没有,一身修为更是付诸东流,就算是有朝一日,得天垂悯,出去之后,修为被废的自己又能做什么?

    但是三个月的时间,足以改变凌风固有的一些想法。凌风如今已经能够安然面对这一切了,虽然有时候还会感到酸涩莫名,但是回去的心思也慢慢的淡了,已经跟着杨老汉学会了打猎、捕鱼之类的活儿。以前无论是打猎,还是捕鱼,都是依靠自己的一身修为,唾手可得,而今修为不在,依靠着各种各样的工具,倒是另有一番风趣。

    虽然凌风修为不在,但是以前的底子还在,再加上熟能生巧,现在凌风在村子里的水平,也是数一数二的。

    “林叔叔,林叔叔,咱们出去采野花吧。”说话的是老夏家的女孩儿,此刻一脸乞求的看着凌风。

    凌风刚从河边捕鱼回来,手上是两条四五斤重的鲤鱼,现在被凌风在河边折了根柳条,串在了一起,红色的尾巴不停的挣扎着,看起来活力十足。听到童稚的声音,凌风扭头一看,不由的笑了出来:“是萌萌啊,怎么在这里等着我?还想出去玩?”

    老夏家的姑娘,名字很好听,喊起来也朗朗上口,叫夏晓萌。

    夏晓萌听到凌风的话后,嘴角一撅,简直能够挂起来一个油瓶子,嘟囔道:“娘亲不让我一个人出去。”

    凌风听后呵呵一笑,老夏家一家人待人宽厚,在村子里面人缘很好,但是同时出名的还有一件事,老夏家是fù人作主,将一个家打理的井井有序,隐隐有一家之主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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