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yào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dàng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 ※ ※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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