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共有几百亩土地,就算拿一半出来种小麦,李霄也没办法去稿那么多生机之水。
大家富才是真的富,所以要想研制出新的小麦,必须得改变它的种子,而用生机之水去浸泡种子,这无疑是一个非常值得尝试的方法。
把小麦放进生机之水后,李霄就开启了透视眼,观察着小麦的内部结构,他发现小麦在生机之水中不停地吸收着,原本干涸的小麦在两分钟后竟然变得圆润饱满,那小麦内部全是一些灵气。
足足一分钟,小麦彻底吸收饱和,不再吸收后,李霄这才把小麦取出来,而瓶子里的生机之水已经被吸收掉一小半。
为了防止种子产生太过猛烈的变异,李霄直接取出一粒小麦种在房间花盆的普通土壤里。
做好一切之后,眼看天色要黑,李霄忽然想起黄蓉让他晚上过去。
身为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李霄当然禁不住美女的邀请,于是让小绿在家藏好不准出去,自己则往黄蓉家里跑去了。
“表弟,你来这里老妈知道吗?”
刚靠近黄蓉家,还没进屋,李霄就听到了黄蓉的声音。
表弟?
难道黄蓉家里有人?李霄直接开启透视眼,凝神一看,顿时目光就穿过墙壁,看清了黄蓉屋里的场景。
黄蓉家的堂屋中,坐着俩人,除了黄蓉外,另外是一个男人,大约二十出头的模样,穿着普通,长相还行,不过他的脸上有一些让李霄反感的阴霾。
“嗯?那是什么?”蓦然间,李霄在那男子的脖子上见到了一块拇指大的刺青,那刺青图案是一只雄鹰,如果再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根本不是刺青,倒像是用烧红了的烙铁烙上去的。
“怎么好像在哪里看过。”
李霄微微皱眉,仔细回忆。
“是他!”忽然灵光一闪,李霄想起来在玻璃厂的时候,那个叫莫天的脖子上也有,当时由于天色较暗,又是偷袭,李霄没来得及细看,但是却有些印象。
黄蓉的表弟难道和他是一路人?
本来李霄还想进去,当他认出那烙印之后,立刻就停下脚步,在暗中静静的观察那个男子。
“姐,我妈当然不知道,十几年没见,我是路过这里来看看你,你还过得好吗?”男子黄蓉交谈了一会儿,忽然问道,“对了,我听说你们村子里有一个叫李霄的能人,你和他熟不熟?”
听到这话,李霄越发的肯定那男子绝对不是路过这里的,宁乡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可能会有人路过?
这种谎言,估计也就能骗骗黄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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