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扰一下”就在弗根拉着徐天朗准备重新上路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前方传了过来。
弗根和徐天朗同时向前看去,一匹高头大马不知何时站到了他们的面前。
马的品种似乎非常优良,只是马眼上方有一道深深地伤痕。
骑马的是一个头戴宽沿牛仔帽,身穿皮衣牛仔裤,腰挎左轮手枪白人牛仔。
牛仔长相十分英俊,淡蓝色的瞳孔,金色的头发,一副谦和有理的表情十分的顺眼,不过奇怪的是,牛仔的额头上也有一条伤疤,这倒和他的马有些神同步了。
“你是什么人?”弗根看见眼前的这个牛仔,大声问道。
牛仔面不改色,仍然很有礼貌的回答道:“我叫亨利,是一名商人。”
又是一个商人!徐天朗心里已经对这个世界的商人完全没有好感了。
“很好,我也是一名商人,这一位”弗根用手指向徐天朗接着说道:“他就是我的货物。”
亨利看了一眼徐天朗,然后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说道:“我无意打扰你和你的货物,我只是在找一个人。”
“什么人?”弗根冷声问道。
“弗根,弗根克劳迪,你们俩个有人是吗?”牛仔看着弗根和徐天朗问道。
找这个黑人奴隶贩子的,徐天朗扫了弗根一眼。
“弗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弗根肯定的回答道。他原本严肃的脸变得友善了起来,一只手却悄悄的摸向了自己的后腰,握住了左轮手枪。
徐天朗立即反应了过来,肯定是弗根的仇人来找他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如果让弗根杀掉眼前这个牛仔,自己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逃跑了。
徐天朗立即对着亨利使眼色,并用绑着的双手比划了一个手枪的姿势。此时弗根正站在前面全神贯注的准备拔枪,根本看不到身后的徐天朗已经将他完全出卖了。
“既然是这样,那么,打扰了。”亨利好像没有看见徐天朗的暗示,在马上对着弗根歉意的微鞠了一躬,然后就准备离开。
徐天朗心里忍不住骂了起来,这么明显的提示也没反应,这家伙的眼睛是一千度近视加三百六十度散光吗?骑这么高的马不怕也摔死。
就在牛仔准备转身的一刹那,弗根猛然从背后拔出枪对准了亨利。
“砰!”清脆的枪声响彻了整片荒野,徐天朗不忍的闭上的眼睛,心中不仅懊悔,应该给亨利提示的再明显一些。
等徐天朗睁开眼睛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亨利好端端的坐在马上,而奴隶贩子弗根却歪扭着倒在地上。
徐天朗立刻明白了,虽然弗根率先掏出了枪,但弗根却比他更快开枪,在一瞬间完成了掏枪c开枪,再把枪插回到腰间的枪套中,徐天朗因为闭上了眼睛,所以错过了如此精彩的场面。
曾经看过一些西部牛仔的影片,牛仔们在决斗的时候并不是比谁先拔枪。
他们之间的决斗是一种气势和忍受力的比拼,是速度与枪法的较量。往往沉不住气的那一个会先拔出枪来,但胜利者通常却是后拔枪的那一个,而这个亨利显然是一个真正的牛仔!
亨利翻身下马,向弗根走了过来,脚上的马刺叮叮作响,身上肌肉在皮肤中流溢,健壮的身材表明,他不仅仅是枪法又快又准。
徐天朗不知道这个亨利将如何处置手下败将的货物,所以一直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
亨利摸了一下弗根的气息,确定他不会再起来了,然后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左轮枪,向徐天朗走了过来。
徐天朗顿时又紧张了起来,虽然他所希望的那一方最终取得了胜利,但是并不清楚胜利者会怎样处理自己这个战利品。
“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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