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加入文学社!”终郁的眼睛从来没有那么亮过,毫不躲避地看着宁秋雨,就连他也不敢相信这是自己。这几天他一直在思考怎么去接近宁秋雨,萧何挤眉弄眼地告诉他,你们需要有相同的兴趣和她做相同的事,所以他花完了他16年存下来的勇气来试一下,如果不成功还是得缩回昏暗的巢穴里。
整个被装扮得有些文艺风的教室里的人目光同时聚集在他身上,嗤笑声马上就开始了。
“就他?还想进文学社?可笑!”
“这是那个被全校通报批评的终郁吧,有意思。”
情敌是个敏感的词汇,你看,人就是那么奇怪,即使自己还没得到,在他心里这个东西依旧是他的私人物品,在可以预见的视野里,无论有多少绊脚石都会毫无异议竭尽全力的阻止他的出现,抓着他的一个弱点,讽刺得他体无完肤,甚至将他清除出局才肯作罢,可是他们没有考虑到终郁可不是他们一样在乎这些的人。
时间像停滞了一样。
“可是,现在文学社的招新时间已经过去了,我也不能破格招纳新成员啊。而且文学社也有规定,这些得让文学社的社长决定,他现在不在啊。”宁秋雨有些为难的表情实在是做的太到位了,让终郁有些灰心了。
这个时候那群男生中走出来一个人,那么气宇轩昂,终郁以前只是觉得他帅,如今看起来确实那么潇洒,原来他也是文学社的一员啊。
“秋语,也别那么呆板嘛,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终郁虽然不怎么起眼,但是他的文学功底是真的很深厚的,每一次班上的语文考试都能得到老师的称赞,我觉得终郁这种人才的加入能使文学社更加出名的,而且显得我们有气度嘛,你们说是不是?”他转向刚刚抨击过终郁的那群人,那群人一副意味深长地笑着回应说是是是,脸色转变之快,令终郁有些惊喜。这个人的交际能力是真的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簇拥,多么光辉啊。终郁现在真心的想感谢他,并朝着他的班长,李帅投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就因为李帅的这番话,气氛也不那么尴尬了。
“真的吗?没想到你还有这种特长,说起来我们文学社也还真的缺人呢,要不这样,你现在写一段话,题目主题自己定,我们看一下,如果合格,我帮你带给社长,帮你推荐一下,我相信能成功的。”宁秋语显得有些惊讶,她转过身去目光询问李帅,李帅微笑着点了点头,那个笑容真的有些吸引人,估计他推荐终郁是对自己自信,根本没像其他人将他当做对手。
终郁有些紧张,没想到突然会有考核这种事情,笔已经放到他面前了,无路可退,他也不知道他能写出个啥,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他要认真对待这次考核甚至比考试还严肃。
他想起此行的目的脑袋里灵光一闪的是顾城的一句诗。
“她永远地看着我永远,看着绝不会忽然调过头去。”
手在纸上簌簌的写下:我要收拾起我的心情和行李,踏上一段人迹罕至的林间小路,没有荆棘也没有繁花,漫山遍野的小草也为我欢呼,要是有人叫我,我也不会回头。如果大风吹迷了眼睛,那就拄着一根上面带有一株雏菊的木棍,跨过山川大海,从矫健到蹒跚,永不停息。等看遍漫天星辰,我会摘下两颗很亮的星星,一颗别在胸前,一颗留在天上照亮家的方向,让我永远的长眠在这美丽的尽头。
也正是带着太多的期许和勇气,终郁大胆的把自己太多的感情都写入了这段话里,感觉像是拼了命,他不期望有太多人能看懂,只要她能够懂就足够了。
先不论这段话的水平怎么样,谁也没有想到如此平凡的人竟然写得一手飘逸的字,嫉妒和不甘的情绪再一次被点燃。
“写的什么东西啊,还踏上人迹罕至的路,是急着回家吃饭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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