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二章 千两黄金多少钱(第1/3页)  穿越之老司机带带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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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书生少年为诗?

    对于皇长孙船上的学子来说似乎并不难,只是对于这一船只会赞花赏月的女子

    锦夭无奈地摇了摇头,纤细而白皙手指旋转着羊脂白玉色的官窑瓷器,低眸浅浅看着杯中散发着浓郁果香的粉色桃汁。皇长孙出的题实乃刁钻之至,诗词只能赞美不能诋毁,诋毁无异于成为众矢之的。而赞美一旦赞美得过了,难免有不切实际c轻浮之意;而赞美少了,贵女们的诗又必定淹没于才华横溢的学子所写的诗里,入不了少年郎的眼,得不到他们其中之人的青睐,那么聘婷郡主此次随同皇长孙一起出城举办的诗会也将毫无意义。

    想来皇长孙是不乐意聘婷跟随而来的,所以才如此“不上道”的出了个冷门题。

    聘婷郡主此时也是无奈之至,她已经好话说尽跟皇兄认错道歉了,他也同意自己跟着,孰料

    唉~

    早知道就不去惹那什子楚楚了,反正她和锦尧哥哥的婚事早已经尘封作罢,她还吃个狗屁的成年老醋!

    可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了,挥挥手,“春风春月,把笔墨发放下去!”

    “是,郡主!”宫女听令。

    楚楚把玩着手里上好的狼毫玉笔,一脸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同姜诗语几个小声说道:“你们俩说这是不是用正宗的狼毛做成的?”

    笔身是上好的墨玉制成,凌楚楚在老爷子的书房并不少见,却对毛笔头尤为的感兴趣。老爷子就常常感叹现代的粗制滥造,每每花大价钱购买的笔往往总是买椟还珠,笔身比笔头贵,而厚以重望的笔头却总也达不到理想中的标准。

    哪怕老爷子富甲一方,也曾亲自去过制造毛笔的工厂,可让他引以为傲的笔仍是屈指可数,甚至比不上她手上这一支。

    凌楚楚一手执广袖,把笔尖放茶水中润湿,捏成扁平型,便看见笔头毛锋透亮,颜色呈漂亮的淡黄色,绝不是现代的工艺所染色而成的,从这一点看不像是狼毛。

    “狼毫狼毫,应该就是狼的毫毛做的吧,除非它叫别的什么笔!”陈一涵一脸兴奋的啃着鸡爪,全然不在意周围人怪异的目光,随口回道。

    你们懂什么,仪态什么的哪有美食重要!

    陈一涵不屑地瞟了回去,随即收到了一大片白眼回击!

    “普通的狼毫笔确实是用狼毛所制,但上品却是由黄鼠狼尾尖上的毫毛做就而成,因此也叫作鼠须笔!”锦夭温言解释,明亮的眸子充盈着柔和的笑意,好似对着亲妹妹一般的宠溺,无半点轻视。

    难怪颜色不同!

    凌楚楚一脸受教,回之以甜甜的笑,“多谢锦姐姐解惑!”

    不愧是才冠满京华的锦夭,到底不是她这伪古代淑女所能比的。

    “楚楚可构思好了诗词?”在场的贵女莫不是在奋笔直书c或冥思苦想,唯独她的纸上洁白一片,锦夭不免问道。

    凌楚楚将笔放回笔架上,想着哪一天得空了一定要去淘几支好笔回现代去哄老爷子开心,“锦姐姐快莫笑话我了,别说写诗写词,楚楚要是能背出两首好诗我家嬷嬷都要高兴得求神拜佛了!”

    这一点确实不夸张,邓妈妈可没少逼着她做这事儿,偏偏她一刻也坐不住,能把繁体字认全就不错了,导致邓妈妈现在已经完全放弃了把她培养成一代淑女。

    凌楚楚的直白逗乐了锦夭,“你呀,可一点儿也不像你的父亲和兄长!”

    想到那个一身正气凛然的男子,锦夭的眸子不禁黯然了几分,只是她调整的很快,被掩盖的很好,便是正同她说笑的凌楚楚也不曾发觉。

    凌楚楚双臂一摊,“所以我不受宠呗!”才被弃在乡下这么多年。

    虽然从短暂的相处中知道楚凛风和楚宗衡并不像外界所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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