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章:肖宏(第1/2页)  隐匿杀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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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碰瓷,我经历过一次,那时我还没有入记者行业,至今还有些心惊肉跳的感觉。有些人不乏别有用心,拿这当牟利的一种手段。但未必个个都能得逞,也未必每次都不成功。

    那天,我很正常的在机动车道行驶。心情也相当好,频道里的音乐款款深情的流淌。即使堵车,似乎也没有什么。

    就在我离准备右拐的路口,约有30米左右时,一辆电瓶车不紧不慢的行着,他是从后面追赶上来的。开车男人戴着鸭舌帽,后面还坐着一个30左右的女人。

    无意中,我看到女人跟男人说了几句话,然后边往后看去,后面空无一人。

    此时,因为接近路口,我的车行很缓慢,电瓶车不知何时跑到路中间,到路口人行斑马线时,电瓶车又跑到我右侧去了。我正要往前张望左直行道状况时,就听到有人呯呯拍打我车窗的声音。我把玻璃降下,就有一个人对我说,撞人了。

    我当时就懵了,还没等下车,电瓶车后座的女人凶神恶煞般站在我车窗前,说我撞了她。

    我不承认撞了她,她就开始撒泼,哭泣。跟她一起的男人,用一手搀扶着她,好像真被撞的多严重一样。同时,用一种恶狠狠的目光盯着我。

    “撞你哪儿了?”我冷静下来后,问她。她只呜呜的哭,装作没听到我的话。

    此时,周围的人越聚越多,甚至有人开始指责我,说我碰人了还不承认,一定要有个说法,我当时真是急的有口难辨。

    于是,一气之下,就打了110

    原以为110能解我眼前的难堪,没想到,反而越来越麻烦。

    不过,幸好打了110,不解难堪,能解危险。和警车一同到的,还有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从车上下来三男两女。他们一来就赶紧把我跟那一男一女紧紧包围了起来。

    如若警察不来,陷在他们的包围之中,我无法想象。

    警察到了这里,他们还你一言我一语的逼迫我承认撞人的事实。仿佛警察倒成了看客。

    刚下车的几个人,故意守着警察的面死咬我撞人不承认。“被撞”女人弯下腰,把裤腿拉上来,一块淤青赫然在目。

    看到此,其中一个女人趁机打铁:“撞人了,先赔礼道歉,再意思意思就行了,还麻烦警察来一趟。你现在的情况,还不承认,对你更不利了,结果不是想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了。”

    我一下子瞠目结舌愣住了。但还是不甘心,不死心,我想到了出行车记录仪,赶紧给警察看。令人无语的是,由于记录仪回放功能的问题,再加上手机不清楚,结果一片模糊。我提出警察用电脑看,但是警察却拒绝了。

    那帮人却开始张嘴要钱了,说要去当地最好的医院查看伤口及后期医疗费用。我拒绝支付一分钱。

    警察不愿意墨迹,说协商不成,就扣行车辆,之后再双方约时间到交警队处理。

    我当然不服气,之后自己拿出行车记录仪到处理单上指定的交警队咨询,交警看了后,就联系对方,结果对方死活不接电话。

    后来终于同意在第二中午到交警队。来了之后,依然一口咬定是我撞了她。她又撩起裤管,那道淤青竟然一晚没什么变化。

    可惜的是,这次目击证据的又是另一个警察。虽然,出行车记录仪明明白白看出我根本没有撞到她的可能性。而且,警察也了解到,他们就住在离交警队1000米之外的地方。

    交警让我把证据给那个女人看,一样遭到拒绝,就是一口咬定我撞的。

    后来,在交警及另一个陌生热心人的帮助下,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搞得我筋疲力尽。后来认为再扯下去没什么意义,就答应了口头道歉,帮她出了被扣的车费,一共花了1000元。

    花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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