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只沉迷于健身与阅读的公羊荣,居然带回来一把民谣吉他,有一根弦明显老旧,可是,看得出,制作吉他的材质还算上乘,当然,也不可能昂贵到万的级别。
“小君君,想学么?”
“哪疙瘩弄来的。荣叔,你不至于弃阳从阴了吧,放着肌肉不练,捣鼓什么乐器。这不像你!”
公羊荣淡淡一笑,喝了一口奶。
“我知道你在练小提琴,所以,我想,也许你对吉他也会有兴趣,因此,我从老屋里把它拿了出来。你知道的,我不是那种文艺的人。”
张文君有些不知所措。
“福尔摩斯的小提琴可拉得不坏,而且人家身手也很好。两者还是能两全的。”
“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我反正是没兴趣。”
“应该不贵吧?”
公羊荣不急不缓地停顿了一下。
“不过一两千,这还是我第一次做侦探以后的代理费。”
“你那时候多大?”
“高中。可以这么说,那起案子是我侦探生涯的。”
不知何时,张文君手里多了一盒爆米花和可乐。
“跟我讲讲,我喜欢听故事。”
公羊荣耸耸肩,瘫坐在沙发里。
“你熟悉一首叫《can take y eye 一ff y一u》的英文歌么?≈一t;
“没有。那起案子和这首歌也有关系?”
“这是他最擅长的曲子。”
张文君不时点头。
“委托人还是受害人?”
“可以理解为,都是。当然,主要还是委托人。他是我同级的校友,我们也不算熟络,甚至名字都不知道。有一天夜里,快放学的时候,他背着吉他,就是要送给你的这把,据他说,他一直在上培训班,某一天,班里来了一个比他小一届的,叫周烨,长得很可爱,话不多,和他幻想中的女友非常相似。”
“最后死了么?”
“可以这么说。不过,为什么问这个?”
“我只是觉得总得有个人死。”
“我有些不耐烦,所以劝他说重点,于是,他说,我们相爱了,只要有时间,不上课的时候,都会黏在一起。有一次,我整理杂物,发现一张我三年前我画的图,是一张人物肖像,你不会相信,和她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相似。我问她以前住在哪,她说,今年才搬到这个城市,我们不可能见过。我相信,这就是缘分。我们总是出双入对,从未因此吵过架。她记忆力特别好,和我形成对比。她总是比我先学会要领,而我总是慢半拍。她只要有机会,就会来教我。老师都有些吃醋,一直在说,你一个人自言自语什么,上课不要说话。”
“荣叔,我也有些不耐烦了。”
公羊荣会意,嚼了一口益达。
“我问他,找我做什么,我对听你的爱情故事没兴趣。然后,他突然安静下来,像换了一个人。没一会儿,他抬起头,望着我,眼神和之前截然不同。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继续说,你有话倒是快说。他眼神飘忽,似乎刚从震惊中醒来。他说,你要我说什么,我好像不认识你。然后他推了我一把,走开,临行回头看了我一眼,说,神经病。”
“感觉有些诡异,荣叔。这不会是你看了电影后编的吧?”
“如果你注意过我的储物柜,里面有他全部的资料。他是真实的。”
“这故事一定有后续,继续讲吧,希区柯克。”
“聪明了。没过两天,就在我几乎要淡忘的时候,他又出现在我身边,我没有为上次的事生气,他也不像是来道歉的,丝毫感觉不到愧疚。虽然,脸是同一个,可是,这次他的性格又是截然不同,变得神秘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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