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三章 保大元年的夺位旧事(上)(第2/2页)  大宋终结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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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宫后,说是床前尽孝,其实就是等李昪咽气,随后一纸遗诏下来,李璟监国,这等于是帮助他获取了全部的行政军事权力。

    当时南唐军政大事尽操纵于李昪一人之手,当然他也对三个儿子有分工,比如李景达一直负责军队系统,但精锐的雄武军和神武军却始终坚持自领;行政方面大半是李璟,小半是李景遂。

    朝中的文臣武将们当然也有各自投效的对象,李璟作为嫡长子和正式的太子,自然手下势力最雄厚,而且李煜怀疑李璟和雄武军和神武军早有勾结,因为到了现在这两支军队成了李璟手中的王牌,其间并没有进行过大换血。

    这样说的话,李璟本身就有相当不错的人望和班底,关键时候又拿出一张正规的遗诏,拿到了监国权,从法理层面成了李昪死后的南唐实际掌控者。

    “那时的门下侍郎是陈觉,中书侍郎是冯延鲁”李弘茂轻轻的加了一句。

    这两个人,李煜也知道,在外面口碑是真不好,也是归于佞臣一类,但也是李璟心腹实打实的心腹,陈觉是李璟那时在深宫中唯二会见的人之一,至于冯延鲁则是冯延巳的亲弟弟和他哥一样文采斐然,也是李璟的东宫旧人。

    按照南借鉴盛唐所定下的法律,合法的圣旨,或者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圣旨,应该是由皇帝提出构想,和中书省商量,中书省同意皇帝构想并且加以完善后形成书面文件,然后传递到门下省,门下省同意后,再发给统领六部的尚书省执行;

    反之如果门下省不同意的话,那么这封圣旨就会扔回给中书省,当然圣旨依然可以强行下发到尚书省要求官员执行,但官员是有权拒绝的,没有门下省复核的圣旨便是十足的“乱命”!

    换一种说法就是,中书省有肯定权,门下省有否定权,尚书省是行政权,算是中国特色的三权分立。

    当然到了唐中叶后,这种规矩被破坏殆尽,通常某个大太监会说“要圣旨?来人啊,给他写一张。”

    但南唐刚开国,李昪又是雄才明主,这套制度被执行的非常彻底。

    李弘茂的提醒来的恰到好处,陈觉,冯延鲁的存在使得那张至关重要的监国遗诏形式规整,完全合理合法,这让某些墙头草或者心怀不轨者挑不出毛病来,只能捏着鼻子执行,否则一个抗旨不尊的大帽子扣下来,还是在这种节骨眼儿上,杀头都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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