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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楼,墙根处,周义忠从旅行包里拿出几件衣服放到地上,拿出打火机,点了根烟,接着把地上的衣服点燃,火烧得很旺,一个保安突然跑了过来。

    “喂,你烧什么呢?”保安问道。

    “烧该烧的东西!”

    “这里不让随便烧东西,赶紧灭了!”周义忠不理他,保安上前一步想踩灭火焰,周义忠大声地呵斥住他。

    “你敢动一下试试!”周义忠怒吼着,保安愣了一下,刚好陈雪拿着小块蛋糕走下来看到这一幕,赶紧出面制止。

    “等一下!不好意思不会烧太久的,我们一会儿就打扫干净,帮帮忙,通融一下好吗?”

    “好吧,不过下不为例啊,你这烧得满小区都是烟,居民该有意见了!”

    打发走保安,陈雪怯生生地站到周义忠身边。

    “你好,我,我是王强的妻子,陈雪!”她先开口自我介绍;周义忠深吸一口烟,没理她。

    “玲玲她说很喜欢你,她让我给你一块儿蛋糕吃……”

    周义忠愣住了,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陈雪,眼见她递上来的蛋糕,他僵硬得接了过来,两口吃进了嘴里,巧克力味……

    “为什么要烧衣服?”陈雪似乎对周义忠放下心来,主动问他。

    “老王对我说过,甭管身上穿着的衣服再破再烂,可只要是穿着这些衣服进去的,从此这些衣服就和外面的世界阴阳相隔!等到出狱,你必须亲手给它们一个交代,或者烧了,当作和过去彻底了断,或者留下来压入箱底,从此不再碰!我烧的这些都是老王生前穿过的,因为有玲玲在,放在家里怕对她不好,只能烧掉了!”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陈雪问道。

    “周义忠!蛋糕很好吃,巧克力口味,玲玲最喜欢的味道!”

    “你怎么知道?”陈雪惊讶。

    “老王活着的时候整天跟我唠叨,有时候说梦话都是句句不离他的孙女,玲玲最喜欢吃巧克力口味的蛋糕,喜欢吃米饭,不喜欢馒头,喜欢吃特别肥的五花肉,最讨厌吃青菜,喜欢喝可乐,喜欢吃薯片,喜欢跳舞,不喜欢上学,最喜欢红色,最讨厌黑色,喜欢连衣裙,不喜欢穿校服,喜欢夏天,最讨厌冬天……”

    周义忠缓缓地说着,陈雪很认真地听,她的眼圈渐渐红了。

    “我走了……”周义忠把餐盘还给陈雪。

    “那我以后怎么找你?”

    “你找我做什么?”

    陈雪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无法回应;周义忠猜不透她的心思,内心深处却不忍拒绝她的要求,告诉了陈雪住址;也许是错觉,周义忠转身离开的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陈雪嘴角的笑容。

    小区几乎没怎么变,米黄色的六层楼,街道旁边的门头房,占地面积不算大,却远离市中心,僻静安生,超市,药铺,饭馆什么都有,算是个小型的城中之城;住在这里的不是一些退了休的老人,就是脾气温和的工薪阶层,每天早出晚归,朝九晚五,被生活所迫,为那点钱忙活,因此白天几乎见不到什么人,只有少许老头,老太婆聚在一起玩鸟,下象棋,遛遛舌头,聊聊家常。

    打开门,周义忠站在门口好一会儿之后才走了进去,一室两厅的格局空间有些局促,但由于收拾得很整洁,所以看上去很顺眼;大理石的地面一尘不染,让他都有点舍不得踩上去,门旁边的鞋架上摆放着四双拖鞋,其中的两双是很普通的男女款式,而另外的两双别具风格,男士的是浅蓝色,鞋面上趴着蓝色公的机器猫,女士的是淡粉色,鞋面上是母的机器猫,一看就是季暖晴折腾的,从周义忠记小时候事开始,季暖晴就一直喜欢那个口袋里能变出各种神奇东西的猫科动物,这么多年依旧痴心不改。

    周义忠有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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