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前,人们将莲花称之为荷花。”
“小光头真博学,连莲花上古前的名字都知道。”丁含蕾终于投来了赞赏的眼神。
钱一童郁闷地摇摇头,想不到满腹才华抵不过一朵荷花。
夏日的阳光从柳树枝叶的缝隙间洒了下来,在他圆溜光洁的头顶上画出了大小不一的光斑。
“大哥,咱运气真好,在这荒郊野外还能遇到这样鲜嫩漂亮的小妞。”一个鸭公般破沙的声音从钱一童两人背后传来。钱一童转过身,见到4个膀大腰圆的年轻男子不怀好意地围了过来,他们的眼中还隐隐透着杀气。
“光头佬干掉,小妞留下慢慢品尝。”眼角有着一个酒杯大褐色胎记的汉子是领头的,他手中握着一把匕首。另外3人一人拿着短剑,两人斜举着砍刀。
‘只有那个领头的是武士,其他的都是普通人。看他们的模样不像劫财劫色的匪徒,倒像准备充分的凶杀之徒。’钱一童的头脑飞快地转动着:下毒已经来不及了,他手中没有那种不见血也极快发作的毒药,看来只能力敌了。他看着一步步紧逼过来的4人,喟叹道:“我是真不喜欢暴力啊!”
“含蕾退后,小心一点!”他招呼了丁含蕾一声,不退反进,一个闪身冲了过去。自从铸体之后,他的体质就超过了武士,力量和速度也不比武士逊色,眼力和敏捷度更是远超一般的武士。
他没有“先擒王”,而是选择了最边缘的一个,仗着自己速度和力量的优势,将措手不及的他一拳砸晕,顺手夺下了他的砍刀。
钱一童轻轻一滑步,躲过身旁那人的砍刀,然后迅速将砍刀伸到他的颌下使劲一拖。只见那人的喉咙处标出一道血箭,他似乎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嘴里想说什么却已经发不出声。
“四弟——”领头的和鸭公嗓同声叫道,同时凶狠地扑了过来。
钱一童飞起一脚,将那个四弟正倾倒下来的尸体踢向领头的,然后纵身跳起,迎着鸭公嗓用力劈砍下去。
鸭公嗓的短剑根本招架不住钱一童的砍刀,他的短剑被劈落,而砍刀余势不消地劈开了他的小半边身体。
“我要杀了你!”
几乎就在转瞬间,4人一个昏迷,2个被杀,就剩下领头的一个人了。他的眼睛一下子变得血红,怒吼着冲向钱一童。
“废话!你们不是一开始就要杀了我吗?”
钱一童不等他近身,飞舞着砍刀反攻过去。他还没有学武技,更没练过刀法,他依仗的就是眼疾手快,加上他的砍刀比领头的匕首长了许多,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不一会,钱一童的砍刀在领头的身上留下了好几个伤口自己却毫发无损。
领头的一咬牙,似乎准备发大招了,他后退了半步,将握着匕首的右手缩了回去然后大声叫道:“残一风”
“残你妈!”钱一童骂了一句,将左手中准备已久的小铁针急发出去,不偏不倚地射入了他大张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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