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它就是个长毛小畜生,根本就听不懂人話,或者说就算听懂了也当做没听懂,反正它有这个权利。依旧我行我素的靠着我。
这小家伙的爪尖很锋利,但是整个爪子很小很小,触摸在人的皮肤上痒痒的。蜷縮在一起的时候。手摸到它的刺毛上的时候,倒不像是想象中尖锐,软软的很舒服。
我抚摸着它的身上的细毛,它居然惬意的闭上了眼睛,舒服的用小小的嘴碰了我的手腕几下。
当我摊开掌心的時候,这个体态笨拙的小家伙一下就跳到了我的掌心。然后转过身来和我面对面,用一种很可怜的,或者说很有说服里的眼睛凝视着我。
那一雙眼睛,就好像是一汪盛满甘冽清泉的湖泊一样的清澈,眼睛里面带着说不出的令人心生怜意的情愫。
“苏公子,这只白仙很喜欢你嘛,不如就你养着吧。你快喂点东西给它吃,哎哟,小可怜。苏公子喂你吃东西总吃了吧?刚剛那几个坏人,都把你欺负的吐血了。”王琼要伸手摸它。可是这个长毛畜生实在不给救命恩人面子面子,一脸嫌弃的躲开了王大妞的手。
它顺着我的手臂就往上爬上去,摇摇晃晃的就站到了我的肩膀上。
我看着肩头这只小家伙,越看越觉得可爱。
被这种有灵性的小东西黏着,其实我的心里是很开心的,脸上不自觉的漾出了笑容。只是心里头还是有些诧异,它为什么喜欢跟着我呢?
我捏着它后背上的毛皮拎到眼前看了看,它和我四目相对时,眼睛里带着居然是一种如水的温柔。
我觉得我大概是眼花了,才会从一只小动物眼睛里面看到温柔,我轻声问它:“小东西,你如果想跟着我,就点点头,然后陪我一起吃烤串。如果不想跟着我,就吃完烤串儿,自己回家去,好不好?”
我就是故意欺负这小家伙听不懂人话,如果它不点头,我就有理由不带着它了。这一次我们去极乐山,凶险万分。
我自己都自身难保了,还带个小家伙,我可顾不上来。
这个胖的像球一样的小东西,身子圆滚滚的,也没有脖子,大概是没法点头了。可是它为了表达要跟着我的决心,居然整个身子都晃动起来,小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
“好吧,你想跟着我,就跟着呗。”我被这一个小东西弄得好生的无奈,只能将盘子里的烤鸭心撕了一块放在它的面前。
起初我还怕这个小家伙吃不了这么大一块肉,可是想不到它牙齿可锋利了,张嘴就啃咬那块鸭心肉。
用不了一分钟的时间,一整块肉就被它吃下去了,小嘴吃的油油的。就好像偷喝了灯油的小仓鼠,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我干脆把整串肉都放在小家伙的面前,它就像掉进米缸的老鼠一样兴奋,抱着竹签上的肉就吃个不停。
最后小肚子吃的鼓鼓囊囊的,才心满意足的趴在桌面上。
“我发现阳间可比阴间好玩多了,这刺猬真是有意思。喂,你是不是听得懂人话啊,告诉我呗?”鸿影刚刚还在隔壁桌,和一个长腿妹子套近乎,聊的热火朝天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坐过来了,伸出漂亮的手指,大概是想摸一下小东西。
可这小东西习性就是怕生,感觉到有人靠近的时候条件反射的就朝我冲过来,顺着我的腕子爬到了肩头。
鸿影的手也快着呢,跟着也追到了我肩头。
小家伙身姿敏捷的很,顺着我的肩膀就爬到了我的胸口,小小的爪子挂在我的胸口,就这么懒洋洋的趴着。
鸿影的手刚刚要抓到我的胸口,就被星璇紧紧的握住了腕子,用冷厉的一眼给瞪回去,“手不想要了吗?当初你答应过我什么?”
“大哥妻,不可欺。可我……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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