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重回安南市(第1/2页)  一手通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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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两天,在杨有金准备启程离开的前一晚,孙老头几十年来破天荒的从小镇上买了些下酒的熟菜,一老一少俩人就坐在用小凳子拼凑起来的桌子旁边吃边聊。

    “你也别怪老家伙我吝啬,按照你这身体的伤势,半年内都别再饮酒。”

    “晚辈明白,今日我就以茶代酒敬恩人一杯!”

    孙老头见状也不故作扭捏,举起酒杯小干了一口,砸了咂嘴说:“虽说我救了你一命,你还真没必要称我为恩人,我这老家伙听着不习惯。你就跟别人一样喊我孙老头就行。要说你这伤势吧,其实在我这再休养个半年才好。不过你看我这破房破瓦的,实在养不起闲人不是嘛!”

    杨有金听后浅浅一笑,心知自己这大半月来也的确给这爷孙俩人添了不少的麻烦,他也的确不好再待下去。当然就算孙老头不要他走,他自己也得急着回去。毕竟到现在他都没能和安南市的弟兄们取得联系,也不知贾道、三号二人的生死情况。

    每每想起当初那血腥的打斗场面,杨有金内心便充满着深深的自责。在那一战中,顺势而退,敢于割舍这一点,他可是做的一点都不到位。不过倒也记住了季冲说过的话,这个世界上比他杨有金狠的人要多很多。

    这又该如何说起呢?他杨有金可不是不够狠,而完全是考虑的过于繁多,有时是好事,有时也会误了大事。

    “小伙子啊,以我一个老家伙活了这么久来看,很多时候的很多事情其实很简单。该进则进,该退就退。你想的越多,反而就越乱。能懂我的意思嘛?”

    “明白的。”

    孙老头点了点头,随即从怀中摸出一本破旧的老书递到杨有金面前。

    “这是?”杨有金诧异的轻声问道。

    书的封皮为黑色,不过早已因岁月摧残而露出点点白斑。封面上写有“内修为上”四个大字。不过字有点丑,歪歪扭扭的。

    “咳咳,这字可能有点丑,老家伙我小时候就读了两年私塾,能写这么一手字已经很不错啦!你小子拿回去没事多看看,按照上面的方法练练,对你胸口的伤势恢复大有益处啊!”

    “这······这······”杨有金甚是激动,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什么。

    “哎呀,给你你就拿着,别磨磨唧唧的。”孙老头小酌了口酒笑道。这本书是他当年刚来这里,闲来无事时所写的。字虽丑点,但句句都是他这习武一生,为人一世的感悟精髓。

    将这样一本书交给一位刚刚认识才半个月的年轻人,倒不是孙老头太过随意,而是他在给杨有金治伤的时候就发现这小子本是练武奇才,只不过后天幼时未能好好锻炼培养浪费了。但这并不妨碍杨有金拥有一具异于常人的精壮体魄,否则早就在身中三枪之后休克而死。

    而送给杨有金的这本内修为上,没有任何外在的一招一式,更不是什么武林绝学。里面所讲的只是教人如何去修炼内力,从而大大增强一个人的体质。杨有金的体质本身就不差,若再按照孙老头方法好好修炼,日后必会更加恐怖!

    当然,在孙老头心中,那最终的目的便是希望将来有一天,对面的年轻人能从书中窥得有关人生理解的一二。

    杨有金不再推辞,接过书揣进怀中。这么一来,他倒真有些留恋于此了。这半年来,他可是从未过过这半月来的悠闲生活。不过现在还不是他该悠闲过日子的时候,杀父之仇未报,兄弟朋友们还在等他。杨有金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

    次日清晨,杨有金启程出发的时候,孙老头已经外出捕鱼了。这些时日来,杨有金也多少了解了些老头子的脾性,也就没去当面告别,直接在路口拦了辆拖拉机向小镇上进发。

    杨有金赶到小镇后的第一件事情是给自己买了副白色手套,虽说这季节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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