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七十八章:打昏(第1/4页)  恭喜王爷之王妃有喜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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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时间里,在茶楼伙计一手指着小白,一手抹眼泪的血泪控诉中,迟静言还原了伙计带着小白去吃烧鸡发生的一系列事。

    首先,小白很挑剔,伙计带着它连去了两家烧鸡店,它都不满意,伙计没办法,要完成迟静言交代的任务,只能带着它去了第三家。

    到了第三家,在伙计看来,已经是巨难伺候的小白大侠,终于没要求去第四家。

    这对茶楼小伙计来说,真是谢天谢地的好消息。

    刚出炉的烧鸡真的好香,小伙计没忍住,也要了一只。

    他闭上眼睛深深闻了口香气,脑子里正想着从哪里下口比较好,是像小白那样从烧鸡放到它面前,就一直在舔鸡屁股呢,还是说从肥肥的鸡大腿入口。

    吃东西,从哪个部位入口,茶楼小伙计像是犯上了选择性困难症。

    不管他怎么怎么选择困难,很快他就不困难了,因为不等他睁开眼睛,耳边就呼啦地是吹过一阵了冷风,然后就听到有人在喊,“快来人呐,抢鸡啦!”

    茶楼小伙计虽说出生在某个小山村,没满十岁就跟着他爹离开家乡,四处讨生活,走南闯北下来,到目前为止,也算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他听过抢劫的,抢人的,唯独抢鸡的,还是第一次听到。

    稀奇的事,谁不感兴趣啊,那个小伙计同样也不例外。

    睁开眼,就发现小白不见了,愣了愣,难道也是去看热闹了,而且速度比他要快。

    这么想着,正要去门外看热闹,胳膊被人一把抓住,抓住他的人正是烧鸡店的老板,他恶狠狠地瞪着小伙计,“你的狗叼着我的烧鸡跑了,你是不是也打算跑?”

    茶楼的小伙计很莫名其妙啊,他只是想去看热闹,什么时候打算跑了?

    甩了下抓在他胳膊上的手,发现根本甩不动,就问紧紧抓着他胳膊的烧鸡店老板,“你干嘛抓着我不放?”

    烧鸡店老板刚要开口,门外跑进来一个人,这个人茶楼伙计认识,正是刚才招呼他和小白的烧鸡店伙计。

    和刚才不一样,这个烧鸡店伙计满脸通红,额头上还挂满了汗珠,像是经过什么剧烈运动。

    茶楼小伙计发誓,他以前真的不认识他,更没得罪他,为什么要用看着仇人一样的眼神看着他。

    当然,凡事有因才有果,他也仔细想了想,是不是看烤鸡店的伙计,也长得跟烧鸡似的肥嘟嘟的,一个没控制住,乘机有没有摸他的手,当这个答案也是否认时,扭头看了看刚才小白在的地方。

    天呐!

    一个念头跳出脑海,打了个冷颤,浑身冒起阵阵恶寒。

    原来,被烧鸡店老板喊成,“抢鸡贼”的贼居然是小白。

    它好歹也是七王妃迟静言豢养的宠物,青天白日的抢一只烧鸡,也实在是太丢脸了。

    请注意,这里的丢脸可不是丢小白的脸,而是它的主人,七王妃迟静言的脸。

    七王妃可不是他一个小伙计能得罪的,抢烧鸡没付钱是小事,小白要走丢了那才是大事。

    这么一想后,他牙关一咬,用上全身力气,用力一抽胳膊,烧鸡店的老板猝不及防,原本死死拉着小伙计不放的手,还真松开了。

    烧鸡店的伙计一看不对啊,连忙伸手去拦茶楼伙计。

    茶楼小伙计看到烧鸡店的伙计拦他,二话不说,挥起拳头就用力朝烧鸡店伙计打去。

    烧鸡店伙计条件反射地朝边上一闪,茶楼伙计顺利夺门而出。

    听到这里,迟静言想到现代一个很有寓意的故事,她已经不记得原文是怎么写的。

    大概意思是意思是说一直猎狗和兔子,按道理来说猎狗的速度要比兔子快上许多,却在一次捕猎中,根本没追上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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