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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角处有个小书店,老板叫方陆,是个很好的人,会亲切地笑和蔼地说话。虽然他今年才二十二岁,不过已有扎着两个可爱麻花辫的小姑娘叫他“叔叔”了,更有个一口浓重东北口音的年华约摸二八年华的妇女喊他“大哥”,尾音那个升调让他嘴角抽搐了几下。虽然知道貌似在东北那嘎达叫人“大哥”是个习惯,有礼貌的习惯,但是阿姨,貌似还有“大兄弟”这个称呼的存在吧?

    距离街角车程约摸一个小时的地方有个住宅区,此区里人非富即贵,个个都有两把刷子。而这拥有“刷子”的人士往往有一个或者几个财产或者事业破坏者,俗称“败家子”,陆哲是众多败家子中的佼佼者。说他败家,无非就是挥霍无度有事没事就把他那位处高官的老爹气得半死;说他佼佼,一是他气人手段高超鲜少重复,二是他成绩优秀。很难想象一个成天泡吧看似只会惹是生非的败家子成绩居然位列前茅,这要感谢他家优秀的遗传基因以及年轻人高傲的自尊心。

    方陆关店门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平时他九点不到就关了,今天算账晚了些。书店和住处不在一个地方,好在也不远,走个十五分钟就到。上午的时候下过雪,飘飘扬扬的持续到下午才停。那时没感觉有多冷反而觉得雪景很是不错,端杯茶很是惬意地欣赏了一番,此时到了户外方知冬天之残酷,冻得不住地抖。方陆琢磨着要不跑几步,但看看不甚明亮的路灯,想想地上许有融化的雪水冻成的冰,万一没生成热反弄一身湿,未免太不划算,于是作罢,慢悠悠晃着前行。

    陆哲捂着伤口无语问苍天,这到底招谁惹谁了?出门没看黄历,敢情倒霉事全挤一块儿了?上午从楼梯上摔下来拄了手腕,下午去酒吧又被个人渣狠狠恶心了一番,跑出来散散心居然还遇到打劫的!看样子就知道是个刚出道的,口气横得要死也不认识他陆少爷的大名。要搁往日陆哲怎么着也得给他们上一课,但今日“残疾”的身体是在毫无胜算。于是,钱包手机拱手让人。但也许是陆哲高傲的态度惹恼了劫匪,那厮临走时捅了他一刀,更悲惨的是他找不到医院!

    方陆抬头看看夜空想:大城市里果然看不到星星啊。

    陆哲靠在墙壁上哀叹:莫非今日我要丧命于此?

    方陆收回仰望的目光,却发现前面墙边旁似乎有个人影,路灯昏暗看不大清楚。

    陆哲听到“嘎吱”声抬起头,不远处似乎有个人正走过来。

    方陆心头一紧:别是抢劫的吧?

    陆哲心头一喜:有救了!

    方陆这么想着脚下也就慢了几分,越走近时越慢,脑子飞速转着,寻思着各种逃脱方法。

    陆哲忍不住皱眉,这人脚有毛病啊?怎么走这么慢?莫非是个老家伙?

    终于还是近了。

    方陆看清了那人,约摸二十多岁的一个男人,一身黑衣,右手放在腰边,颇有几分诡异。

    陆哲注视着那人,很年轻的一个人啊,怎么走那么慢?莫非是残疾?不过,现在好奇心不是最优先解决的问题,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方陆看着他。

    陆哲说:“喂”

    方陆突然大喊:“啊,警察!”声音尖利可媲美高音。

    陆哲被吓了一跳,正茫然着却发现方陆居然跑了!陆哲心头气的要死,这,这人有病啊?但这是救命稻草,有病也好不正常也罢,不能让他跑了。

    于是,他勉强捂着腰间的伤口跟着追。

    “喂,你站住!给老子站住!”

    方陆心想傻子才站住!越发跑的快。

    陆哲几乎快没力了,眼睁睁看着方陆越跑越远。

    有句话说的好啊,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时,陆哲大脑加速运转了一下,联系刚才那声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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