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六七章大漠沙如雪(第1/3页)  一些小史南北朝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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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段时期,西周两次伙同北方新兴的武装力量突厥,攻打北齐,这十几年来,西周前生西魏经过宇文泰的整治,使汉人鲜卑化,采用八大柱国制,提拔优秀的汉人将领,一方面提升帝国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在武功上遏制鲜卑武人一枝独秀的局面,达到军事上的平衡,经济上继续沿用均田制,摧毁鲜卑人游牧文明的经济基础,使鲜卑生存习惯上接近汉人,使汉人和鲜卑人融入到各自不擅长的领域,取长补短,田舍郎里出现鲜卑人,铁浮屠中有了汉人。打断了汉人手中有钱,有土地鲜卑人掌上有刀,跨下有马的两民族在各自领域中的垄断地位,团结表面基础是有共同的信仰和共同的利益,而更深和本质的原因是,在同一集团里,同一领域里,双方实力均衡,谁也奈何不了谁。而北齐依然沿顺着鲜卑人上战场,汉人下田地,各自发挥所长,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两种政治决定了两国的战争前途。鲜卑人的血管里留着战争的血,高湛血管里流着高欢的血,他是高欢的儿子,在高欢时期,东魏的国力与军事实力一直强于西魏,这种优势一直惯性的沿续到高湛这一朝,公元563年的深秋,满地的落叶带来冬的消息,北周与新兴的草原部落突厥,联手发动对齐国的以灭国为军事意图的战争。草原民族一向以狼自居,大漠狂沙沙如雪,孤烟落月月影寒,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大漠苍狼,对月嗷叫,喊声凄厉,碜人心腑,一切恐怖的生存行为都是恶劣生存环境的影像,狼是一个孤独的群体。世间,每种生物的生存方式都是一种哲学,适应自然环境,不被情绪所干扰,对待生命中的每一次困境冷血般分析对待,却活的热血沸腾,何谓中庸?能左能右,却又不左不右是为中庸,关于突厥的起源,有一个血腥而凄婉的传说。突厥原来是一个匈奴的小部落,弱肉强食,野蛮人禽兽之间的相互捕杀,在部落之间的相互厮杀中,这个毫不起眼的部落被另一个强大的部落灭掉了,仅剩下一个十岁的男孩,伟大的人性之光终于来到黑暗人间,带着血腥的慈悲,恶人们留下了男孩的性命,却砍去了男孩的双脚,随后安心离去。一匹母狼将他救了下来,长大以后,男孩和母狼交配,至其怀孕,仇家知其活着,便率人赶来,将其杀死,母狼逃到一山洞中,生下十个男孩,其中有一个男孩名叫阿史拉,他便是突厥人的祖先。

    中原民族是龙的传人,很多圣人和大人物,如刘邦的母亲在野外睡着了,他父亲寻找他的母亲,却发现一只蛟龙趴在她母亲身上,而生下来了刘邦,如孔子诞生之时,二龙绕室盘旋。狼是草原民族的图腾,所以草原君主都是狼的后代。阿史那后人不断繁衍,走出山洞,聚草而居,居住在金山脚下,替柔然人打铁,金山就是现在的阿尔泰山,山的形状好似头盔,按当地的语言,头盔就叫突厥。古今中外,历史上数不清的王朝,无论是震烁古今,或是默默无闻,拥有话语权的都是统治阶层,穷苦人民都是弱者和沉默者,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去,在柔然人坚持不懈的欺凌之下,仇恨经过数代的积累终于爆发,突厥人终于在与主人坚持不懈的帮助下崛起,有了与之为敌的资本,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多时候,最后的胜利者往往是弱小的,让人不屑一顾观看鹬蚌相争的旁观者,宿敌们在宿命中拼死博杀,相互消耗,最后却让新兴力量所替代,汉之三国后期的司马氏,宋之辽宋的金以及宋金的蒙古莫不如此。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事物往往是物极必反,曹操的多疑好杀,让司马懿终日活在战战兢兢之中,那惶恐不安的岁月走到最后是扭转乾坤的原始动力,在那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阶层,最终活下来的将是最后的胜利者,而受尽辽人百般刁难生活在中国东北苦寒之地的替辽人熬鹰的全职猎人金人最初的造反动力也是因为被压迫和饥寒,最后造就了金人不满万,满万必无敌的神话,而蒙古,更是自古生活在大漠的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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