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后来他再也没去过。李飞云派人暗查了好几次,都找不到这伙人的去向。”文渊把桌上的照片慢慢收回盒子里,“就好像他已经从镇上消失了一样。”
陆一鸣若有所思。
话说起来,自上次叙旧以来,他确实许久没有见到第三号陈谨之了。
兴许真的离开这里了呢?
脑海中生起一阵淡淡的晕眩,他托着腮懒懒地看向文渊:“还有什么要问的没有,没有我就睡回笼觉去了,困得要死。”
“哈哈,看来是晚上做了什么好梦。”文渊看他双目空洞迷离,晓得他说的不假,揶揄道。
若是好梦就好了,可惜醒来一个都不记得。
陆一鸣摇摇头,吃力地起身走两步,往床上一扑,声音从枕头里气若游戏地传出来:“走走走走走”
话音未落,鼾声已起。
“这么快!”文渊笑起来,起身掩门离开。
陈姐送走文渊,抬头一看东边,太阳才冉冉露出了个头。
晓得自家废材少爷一定又睡懒觉去了,她麻利地备好早点放在餐桌上。
正要出门去铺子张罗,却见一个挺拔的身影进了院。
晨曦落在那人苍白的脸上,为他渡了一层神祇般的金色微光。
怔了怔,笑了:“金少爷,回来啦。”
人肯回来,说明气应该也消完了吧。
金叵罗进了屋里淡淡嗯了一声。
“正好,这桂圆莲子粥还多了一点,你吃了吧。”陈姐很是为金叵罗的气消而欣慰,说着,拿出金叵罗那只青花瓷大碗,从锅里舀了一大勺,并取出一只陶瓷汤匙放在碗里,整碗放在桌上。
金叵罗灰蓝色的眸子在粥上扫了扫,眼底一抹几不可察的漠色一闪而过。
他实在很不喜欢吃这些甜腻的东西,但如果不吃,陈姐一定会在耳边唠叨半天。
比起陈姐的唠叨,还是吃粥好些。
他在桌旁坐下,勉为其难地拿起了那柄汤匙。
立马,金叵罗察觉手里的汤匙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虽然拿在手上表面并无异状,但是他能感觉到它正试图挣扎。
难道烧制了只有区区两年的普通白瓷勺子也能成精?呵,闻所未闻。
瞳仁暗暗渡上一圈金色。
嗯?
看清了勺子上附着的东西,金叵罗暗自一惊。
居然这么快就出窍了?
有趣。看来五十年一遇的天狗食月,影响可不小。
眸中浮起嘲意,随即那圈金色便迅速隐去。
他嘴角扬起一道优美的弧度。
卧房里的陆一鸣喘着气从床上惊醒。
一身冷汗。
他张大嘴,如刚刚溺水被打捞上来般,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
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脑子渐渐沉淀下来。
刚刚又做噩梦了,只是这个梦,他竟然没有像其它梦一样忘掉。
他清楚地记得,梦里,他变成了一只汤匙,被一只白嫩纤细的手扔进了一碗热粥里,险些把他烫死溺死。
垂死之际,另一只筋骨分明的手捏着他的屁|股将他捞了出来。
一张俊美而又熟悉的脸冷不丁出现在眼前,那是这只手的主人。
那脸比平常看到的还要大上十几倍,吓得他直哆嗦。
那人盯着他看了两眼,居然将他扔回滚烫的粥里,用他舀了一颗莲子,直接往嘴里送。
温热的口|腔在刹那间裹|紧了自己。
柔软|湿|黏的舌|头卷走了那颗莲子后,紧紧缠着他不放,几乎要将他闷死。
感觉自己快要断气的那一瞬,他终于从床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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