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尔森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交待什么?”
乔莫森表情一僵,无奈地道:“大人,难道我们就这么走过去?万一,有人挡路怎么办?这些突发情况不需要提前准备吗?”
“有人挡路那就碾过去!事后,有猴子负责。”纳尔森咧嘴一笑,放下头盔面罩,瓮声瓮气的道:“兰德尔大人说,如果我带着雇佣军团进城溜达一圈还做要准备,那就是他的失败……更是我们的耻辱!”最后一句是他真实的想法。
乔莫森心里一惊,突然发现除了他和纳尔森,周围没有士兵说话,而这沉默的背后是第一军团令行禁止的纪律和发自内心的自豪。他不得不承认,无论战斗力如何,2000多人的流民雇佣军团已经有了一丝獠牙军团的精锐气质。
平湖镇的主干道可容5辆马车并行,道路干净空旷,民众被一个个带着章的灰毛巾挡在绿化带的后面,他们掂着脚,伸着脖子,瞪大眼睛,等候军团的出现。
马蹄踏在青石板铺就的主干道上,率先发出清脆的“嗒”“嗒”声,然后是战靴的沙沙声和铠甲碰撞的铿锵,共同汇成肃杀森严的乐章。
“快看,他们来了!”一个眼尖的镇民高声喊道。
黑衣黑甲的骑兵、迅鸟战骑、步兵方阵、弓兵方阵排成整齐的队列,如同一道黑色的钢铁的洪流浩浩荡荡的出现在道路上。
早已等候多时的民众想要朝前凑,却被会毛巾和治安士兵推了回去,只得站在道路两边,高声呼喊。
“好威风!我也想当雇佣军……”一个半大的小子对伙伴们嚷着。
“罗恩,看这里!看这里……看到没?第三排第四个士兵是我儿子罗恩......”一个父亲在向周围的人炫耀。
“杰克森,杰克森。哈鲁在那?我看不到他,你告诉他,我们住在营帐区433号,让他回头来找我们!别忘了啊!”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的妇人请军阵中的熟人传话给她的丈夫。
“你挤我干什么?小心老子揍你!”“是后面的人推我……瞪什么眼?再敢瞪一下试试?!”两个男人因为拥挤的问题相互推搡,结果被灰毛巾拎到了路边,勒令他们交罚款。
军阵滚滚向前,长枪林立,气势如虹,但雇佣士兵不是围观者的亲人就是朋友,街边的民众没有首当其冲的压迫感,大家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相互炫耀和攀比,乱糟糟的声音吵得人心烦。
民众感觉不到排山倒海的气势,军阵中的士兵就更没有感觉了。
正午的骄阳拼命辐射热浪,黑色的铠甲被烤的滚烫,塞宾斯只觉得自己是被火炉包裹的面包,汗水模糊了眼睛,近100磅的装备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军纪和骄傲不允许他软弱无力,他腰背笔直如同标枪,但还是渴望能够快一点抵达中央广场,早一点结束阅兵式。
大道通往中央广场的一处拐角,灰毛巾拉出警戒线,围出一块空旷的角落,有几个人站在那里。塞宾斯视线模糊,看不清他们的样貌,隐约知道是几个孩子和大人。
眼看军阵就要路过拐角,那几个大人举起风笛凑到嘴边,婉转的笛声奏出悠扬旋律,随风飘荡,如清泉叮咚,沁人心脾。
“晨曦照亮大地,花朵盛开,黎雀歌唱。”天籁般的纯净童音和着笛声吟唱。
笛声渐渐欢快,那几个孩子又合唱道:“晨风吹动云彩,阳光普照,钟声响起。”
塞宾斯被歌声吸引,想起美好的早晨,精神变得爽朗,浮躁的心情渐渐沉静,脸上露出微笑。军阵越过歌者,走上平湖镇的中央广场,而前面则是另一组吟游诗人,他们在弹奏竖琴,。
“远方传来怪物的脚步,大地颤抖。”
“空气弥漫紧张的气氛,战争将至。”
紧迫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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