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事是比吃早餐还要重要?
“我也很不想打断你们,可是,能不能先让未婚妻把早餐做好来,我饿了。”叶真也十分不满。
一大早起来,空着肚子什么都没吃,搁做是谁都不可能毫无意见的。
这些日子,叶真跟苏锦黎的饮食起居,一直都是林清音在做,因为,这栋别墅里住的三个人,只有林清音一个人会做饭。
叶真就不用说了,自从上次为林清音做了一顿“爱心早餐”后,把好好的一个厨房,搞得乌烟瘴气后,就已经被林清音给打入黑名单了,永远不准叶真进入厨房。
还有苏锦黎,她倒没有亲自下过厨房,美曰其名,自己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做好送到她嘴边来给她吃,她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
对此,叶真表示无语,谁以后要是娶到这个女人,就做好一辈子叫外卖的心理准备吧。
只有林清音,因为她常年独自一人生活,父母陪伴她的日子少之又少,所以什么都得亲力亲为,因此也造就了她现在的这番厨艺。
叶真每次吃到林清音做的早餐,都会觉得林清音是一个贤惠的未婚妻,在他心目里加了不少分。
果然,有句话说得不错。
要想得到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
显然,林清音已经抓住叶真的胃了,现在一天不吃林清音亲手做的早餐,叶真还真有点不习惯了。
吃完早餐后,林清音回到楼上,去换衣服了。
她可没忘记,昨晚答应过叶真的事,今天要跟叶真去约会。
从来没有跟男人约会过的林清音,一时也不知道该穿什么了,翻箱倒柜的找衣服,试了一件又一件,都觉得不满意。
一时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发愁了。
一向被称作是衣架子的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件合适自己约会时该穿的衣服。
穿休闲装,又显得太过随意,毕竟是第一次约会,总得认真对待才行。
当她纠结了许久,终于在一柜子的衣服里面选了一件甜美系的淡蓝色连衣长裙,把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显得淋漓尽致。
优雅而又不失性感。
等林清音换好衣服化好淡妆下楼的时候,已经距离吃完早餐过去一个小时了。
叶真早早就换好他的迷彩服,坐在楼下等得望眼欲穿。
在等待的过程中,叶真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提的这个要求,真的是对的吗?这简直是折磨人吧?
这都还没有开始出门约会呢,就已经这样了,要是出去约会后,那还得了?
不过,这些小心思,在看到林清音精心打扮的从楼上走下来后,就被叶真抛到九霄之外去了。
“叶真,你就穿这身出去?”看到叶真穿着他的那身洗到有些褪色的迷彩服,林清音愣住了。
还有人约会,穿迷彩服的?这是什么操作?
叶真摸了摸鼻子,讪讪的说道:“你不喜欢我穿这件吗?我就觉得挺好的啊,够精神,又一身正气,跟你一起出去肯定不会丢你面子!”
林清音瞪着一双美眸,不容拒绝的说道:“不行,你要是这样穿,我就不跟你出去了,我才丢不起这个人。”
开玩笑,这是她林清音的第一次约会,叶真穿成这样样子,实在是太违和了。
试想一下,叶真穿着一身迷彩服,跟自己出现在电影院里面,那得多掉价。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叶真是她的保镖,好吧,叶真也确实是林清音聘请的保镖,但是林清音可不想被人认为自己在跟一个保镖约会。
“真的不能穿吗?可是你买给我的西服昨天已经被我洗了,现在应该还没有干。”叶真有些垂头丧气。
“难不成我要光着身子跟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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