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22:粉头(第1/5页)  重生之全能男神:云爷拽翻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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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

    窦准念叨着这两个名字,时而扯扯脸,时而笑一声,明显已经不正常了。

    嘴上还在念叨着,“这大白天的怎么还做梦啊。”

    他本来以为云烨能拿到打酱油的角色,这怎么还突然升天,连跳好几级呢?

    云烨没有去管窦准,认真的翻看着厚厚的剧本。

    到底是男主还是男配,对她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人物有特色,有特点就可以。

    这个电影叫《剑》,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名字。

    一开始剧本用的是单人视角陈述的方式,之所以叫冷血这个名字也给直接说明了。

    “我叫冷血,一个杀手。”

    “这样介绍自己是不是稍微酷一点?”

    “实际上我是一个孤儿,小时候就被人弃养了,吃百家饭长大,听说当杀手不仅有馒头吃,每个月还有几吊铜钱,我就去了,冷血是我自己瞎几把取得,觉得这个名号听起来威风凛凛一点。”

    “做杀手太无聊,杀手组织突然解散了,我变成了无业游民。”

    “其实无业游民也挺好,从那里走出来之后,我就暗暗发誓,剑上再不粘人命了,因为我发现了我的新理想,我大概是想要当一个茶房里说书的。”

    说书的?

    云烨一时间看的有些入迷,直到看到了主角伟大的理想,她才挑了挑眉。

    不想当说书先生的不是好杀手?

    她在知道要演陈港的电影也特地的看了看陈港之前的作品,特别是成名作。

    但是很显然这个剧本的风格跟陈港以往的还是有些区别的,准确的来说区别有些大。

    主角不是那种惯有的行侠仗义的侠客,是一个看起来有些悠闲逗比的退业杀手,没有什么别的兴趣爱好,唯一的理想居然是说书。

    她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陈港当时让她试镜的是快乐的杀手了。

    确实挺快乐的。

    云烨进演艺圈,主要是为了挣钱,而在挣钱的基础上,从《人人都喜欢的温瑾哥哥》开始她也慢慢的品味出演一个有趣角色还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儿。

    她本来在拿到剧本之前,就希望这个角色有意思,最起码有挑战一些。

    现在看来——

    确实有意思,也有挑战。

    云烨从剧本给的这么急开始,就已经嗅出这个剧组估计后来也是这么着急了。

    所以当天陈港导演给她打电话,嘱咐她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收拾一下进剧组培训的时候,云烨也没有太惊讶。

    倒是窦准这个经纪人忙坏了,拿着小本子疯狂的记录要带什么东西。

    他已经缓冲了好几个小时了,经过了云烨拿下陈港电影男主之后,他越发坚定了云烨国际巨星指日可待。

    “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东西,剧组里面不提供吗?”

    在看到窦准就连衣架都写在上面之后,云烨忍不住吭声了,发出了来自灵魂深处的问候。

    并不想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衣服也没有必要带太多,拍戏之后都要穿戏服。

    窦准:“”是哦。

    没有太多需要打包的东西之后,一下子变得轻松了很多。

    云烨这段时间都要待在剧组,知道回来的次数估计也要少很多了。

    出了门,云烨看了看对门,思索要不要给小草包说一声。

    她跟小草包其实不熟,也就是蹭饭的交情,对了,她还是他的债主。

    不过小草包做饭确实好吃,云烨想到之前那顿没有蹭上的土豆牛腩,决定还是告知一声。

    在她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他就不用做什么好吃的了,等她回来再做。

    云烨敲了敲门,按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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