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每个国家每个势力都会羡慕的事情,而你将要面对的,就是这样一支部队,你说……应该怎么称呼他们?是精锐,还是王牌?”
“看来世俗的称谓都没办法放在他们身上了?”
“应该是这样。”
“看来我要面临一场苦战?”
“看你最终想要达到什么效果吧,正如你所说的,想要让他们都活着,这很困难。”
“擒贼先擒王呢?”
“将军死了,副官上,副官死了,营长上,营长死了连长上……直到最后一个士兵,他会给自己下达一个任务,却永远不是逃走。”
“该死。”
“谁该死?”
“……我!我还不行吗?!”
宋百斤想了一下,说那些军队该死,好像不太合适,说大师该死,那自己是嫌命长了,说派遣他们的人该死,人家也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
所以该死的只能是自己。
但宋百斤不能死。
他跟中原的军队一样。
大师下达的任务是最重要的,甚至要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在未完成之前,那真的是连死都不敢死。
每个人在世界上都会有自己生存的动力和目标,之前……正如他所说的一样,他没有目标了,所以真的是想死,破罐子破摔,死在繁华的街头,肮脏的角落,或者女人的肚皮上,亦或者一个见义勇为的人的脚下,都无所谓。
但大师回来了,给了他能力,给了他希望,还有动力,更有目标。
之前是心死了,现在真的活过来了。
所以该死,但不能死。
深吸一口气,宋百斤说道:“如果我没回来,别给我收尸,告诉大师,让他把这里一把火都烧了,就算是尸体,我也没脸见他。”
焦老大说道:“不再考虑一下?”
“五十年,每一天的晚上我都在这样问自己,考虑一下,或者放弃,并且真的选择了放弃,然后在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清晨,我从睡梦中醒来,便还是会那么做,不管是守护这个世界,不管是寻找大师,还是现在要做的事。”
“看来这五十年,你过得并不容易。”
“你容易?”
“……哎,大师回来,真好。”
“是吧?”
宋百斤咧嘴哈哈一下,然后一个闪身,就从原地消失不见。
下一刻,在远处的全武装军队之中,就燃起一片火光。
好一阵,才有凶猛的爆炸声传来,此起彼伏。
这注定是一场无声的战斗。
级别超过王牌的部队,不需要用呐喊的声音驱赶自己送死的步伐。
强悍的宋百斤也不需要喊出污秽的语言,试图让对方放弃抵抗。
无需言语,双方都有自己的命令,所以在一个不需要发生战斗的地方,在一个不需要有死伤的地方,展现着人类最原始的冲动,还有魅力。
秦风岚也是同样,他的方法没有宋百斤那么大开大合,他更趋重于游击,利用自己的速度还有反应,在无数致命的武器面前疯狂飞舞。
是的,如同蝴蝶一样飞舞。
在狂风暴雨之中。
任何一滴雨点落在身上,就是丧命。
这是一场生命的博弈,一场生死之舞。
所以很美,美到让人窒息。
美到让人不敢相信。
而同一时间,作为整件事情真正的主角,乞儿,其实也没有闲着。
他不希望这场战斗的发生,当他在高处看到宋百斤第一时间喊出那句话开始,他就知道宋百斤想要做什么了。
说了一句疯子,又说了一句这些年学聪明了,然后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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