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朝朝暮暮》——情深缘浅,还是情浅缘深(第1/3页)  完美的真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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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threethingsinthisworld,

    thesun,

    themoonandyou.

    thesunfortheday,

    themoonforthenight,

    andyouforever.

    ——《lifeofjohnkeats》【意】williammichaelrossetti

    …

    这首诗出自1887年,而这几年,因为《暮光之城》,又狠狠地火了一把。

    翻译界向来不缺乏汉语人才,他们动动手指,译文便比原文意境美了十倍不止。

    这便是脍炙人口的——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

    我看书时,有个不算好不算坏的习惯,那就是喜欢看到书名便首先去联想与书名有关的典故或古诗。

    在读完了《赐我一颗石头做的心》后,我消沉了许多天。

    我去了很多个地方,去看那里的朝朝暮暮。

    每停留一个地方就在当地的一座山里精挑细选一块小石子,直到我快要忘了阿布,这才又回到了住处,打算继续宅到世界末日。

    也才有勇气,打开下一本书。这本书看起来很温情,书名叫《朝朝暮暮》。

    …

    我并不想继续看虐文。

    但是这本书很好地诠释了何谓“黄金三章”,我本以为我可以浅尝辄止,看十几章就去给自己撕开一袋泡面,但我没想到素来自诩吃货的我居然会忘了饥饿,从下午五点一直看到了晚上十点。

    最后,是我脆弱的胃做出了抗议,我才忍痛放下手机,烧了一壶开水,将面泡上。

    在等泡面的这五分钟内,我没忍住又拿起了手机,继续往下阅读。

    …

    我很喜欢庄心妍的一首歌,《以后的以后》。

    它里面有一句让我念念不忘的歌词。

    “是情深缘浅,留一生遗憾,还是情浅缘深,一辈子怨偶?”

    这选项很残忍,真的。

    而《朝朝暮暮》的男女主,同样面对着这样残忍的选项。

    男主先于女主一步离世。

    头七回魂夜,他的魂魄在女主身边流连不去,看着自己的妻子,自己曾发誓要呵护一生,不让她受半点伤害的妻子,哭得肝肠寸断。

    阎王殿上,他跪求来生。

    阎王念他为国捐躯赤胆忠肝,允他与妻子再续前缘。

    但情深缘浅,情浅缘深,只能选一个。

    …

    “他眼中的光芒燃了又灭,灭了又重燃,这一念之间虽仅一瞬,却似经历了万年。”

    他会如何选择?

    然后,断章了。

    噢,原谅我真的不是很喜欢断章断得如此销魂的作者,但我又不得不被吊起了心。

    我庆幸我没有实时追书,这本书很肥,肥得我安心地入了坑,只需要点击下一章,心便稳稳地落了地。

    只是让我失落的是,往下看后发现,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选择写出来,而是选择在此处埋下了一个伏笔。

    轻轻吐出一口气…

    呼,面坨了。

    …

    吃完了面,我毫无选择,紧接着往下看。

    我猜到了女主会很快死去,但没猜到她竟在男主离去后一刻钟不到便出现在了阎王殿。

    一刻钟,折算成现在的时间是15分钟左右,这个我懂。

    但并不代表着男主头七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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