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轩顺着孙明礼的踪迹,一路追了过去,终于在一处稍微有些偏僻的山谷中,赶上了他。
钟轩向周围看了几眼,发现周围都是陡峭的山峰,只有两侧能够进出,一侧已经被钟轩给挡住了,而另一处却是一个深潭,基本上说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毕竟那个深潭里面,虽然不知道有多深,或者有没有猛兽,但是可别忘了,钟轩手里的震雷法印,可是能够释放出大面积的雷电的,而水是导电的,他如果敢跳进去,嘿嘿!
那结果自然是不必多说,直接就让它变成电鳗鱼,好好感受一下雷电的力量。
看到敌人,已经无路可逃了,那么顺势放几句话,得自己找一找场面的同时,也打击一下对手的信心,这不管主角还是反派都是一样。
于是钟轩开口了,“到这里,你没有地方跑了吧!不如束手就擒吧!到时候我把你交给驱魔警察,你还能苟延残喘几天!”
“别跟我来这套!”孙明礼到现在已经失去了以往的儒雅,面目有些狰狞,看样子像是困兽一样。
也没有了,以往的风度,开口就是大声的嘶吼,就像一个莽汉一样。
“说真的,我其实挺欣赏你的,当初如果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说不定我们会成为朋友!”钟轩说道。
听了这话,孙明礼神色有些不自然,他当然知道,经过这些次的交手之后,他们两个不说全面了解了,也差不太多,他们的情况确实,如果真没有什么愁怨的话,成为朋友也说不定,这一点才是最让他感慨的。
如果当初孙小新,没有因为害怕钟轩,进了太平间之后把自己的事情给捅出来,那自然也不会有刺杀钟轩的一系列事情。
而孙小雪也是一样,她自己的哥哥自作自受,如果不是她非要给哥哥报仇的话,那么两者之间也不会结下仇怨。
这两者其实根本都是互相的,说句实话,孙明礼,其实是不在乎他那个儿子孙小新的,毕竟,自己的家族,在整个江城,绝对是巨无霸一样的人物,在整个省的驱魔世家之中,也属于名列前茅有头有脸的那种。
但是作为孙家的继承人,喜欢钱,喜欢女人,甚至有什么特别的时候,他都可以接受,但是他偏偏喜好女装。
如果真的是自己在家偷偷穿一下的话,倒也无所谓,他还跑到外面去,竟然打算一直穿着女装,而且毫不掩饰自己孙家人的身份,顿时让他感觉颜面大失。
感觉生了这么一个儿子,虽然天赋非常好,心机和智谋也属上乘,但是偏偏就这一个爱好给他丢尽了脸,甚至很多不明真相的家族,还有一些老朋友都以为他生了两个女儿,继承人也是一个女儿而不是儿子,这个让他面子上非常过不去。
而且不仅仅是他,孙家的老一辈,还有一些同辈的人,甚至是一些小辈根本都接受不了这种事情,没有人希望自己将来的家主,是一个特别爱穿女装的大佬,说白了,他们丢不起那个人。
其实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清楚了,那就是东方不败。
武功天下第一又怎么样?
作用天下第一大势力又怎么样?
还不是被许多人诟病,竟然一刀切了,穿女装,所有人都因为这个而不耻他,哪怕表面上再恭敬心里也是嘀咕的。
所以才能让任我行那么简单的就上位了,因为底下的教众,接受不了一个女装的太监,当他们的教主,而眼下孙家的事情,虽然没有说东方不败,那么严重,半夜让他们痛失了颜面。
所以面对孙小新的死亡,其实他是完全没有任何痛心的,就好像是一个陌生人一样,因为这个孩子已经让他伤透了心,所以他根本就不在意。
但是孙小雪不一样,又乖巧又懂事,而且后来表现出来的心机和智谋也都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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