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狗是很容易上瘾的。
袁珪c袁姨他们用事实向李迅证明了,萌是跨世界的,哪怕没有前世的氛围,袁珪他们也深陷入其中,不可自拔。
为此,本打算给小犬娘做好伪装后就走的他,又待了三天。
每次一提出离开,袁珪如看陌生人的目光瞄了李迅一样,无所谓地挥挥手:“你要走就快走,笑笑留在这里就可以了。”
李迅脸上笑容渐渐散去:“义父,我要带笑笑一起走。”
袁珪勃然大怒:“滚犊子!”
李迅直接使出必杀技,看着眯着双眼享受爱抚的小犬娘:“笑笑,你是想要留下来,还是想要跟叔叔一起走。”
小犬娘立即睁开双眼,露出萌萌哒的表情,向李迅索抱:“我要跟叔叔走。”
袁珪默默表示,他的胸口中了一箭!
最终,双方提出正式洽谈,在小犬娘去留问题达成一致,小犬娘跟李迅走,但必须在青佛坳待上三天。
“叔叔,那只小金鱼好可爱,真想哇呜一口吃掉。”
“叔叔,我要吃糖葫芦。”
归来恰好遇到青佛县的赶集,附近的十里八乡聚集在青佛县城外,务农地摆着两筐青菜,砍柴的放在两跺木柴,打猎的挂在几张鞣制好的兽皮小犬娘没见过这般热闹的气氛,兴奋极了。
若非李迅一直拉着她,恐怕转眼就不见了。
“哼,乡巴佬!”小人嘟着嘴不满道,她也想牵爸爸的手。
“嘻嘻。”小犬娘彻底玩疯了,仿佛体内流着二哈的血液,尾巴一摇一摆,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
李迅以商量好的言语应对好奇的人们,顿时所有人的目光如同看败家子一样,这人太不爱惜钱财了,竟然为了如此一个癖好,买了机关术产品。
不过,那个小姑娘怎么看着这么可爱,好像上去摸一把啊!
李迅脸皮比城墙拐角厚,自然不会在乎这些视线,他带着小犬娘和小人,痛痛快快地逛了一趟集市,从这头逛到了那头,正笑着,忽然听到一个大人吼小孩:“再乱跑,小心血手人屠将你掳了去。”
什么鬼?
他何时做过掳人的勾当?
李迅一脸楞逼,在他离开青佛县这几天里,又发生了什么事?
恰巧路边一个茶铺有说书人提高了声音:“话说,最近青佛县出现一大恶徒,名曰血手人屠,最喜以童子血洗手,诸位若有孩童的,切记不可留孩童独自一人。”
话题一转,扯到故事上:“且说那夜月黑风高,不良人两大高手捕捉到血手人屠的踪迹”
李迅听得满头黑线,这故事赫然颠倒黑白,把他和不良人的角色调换了一下,他成了掳走孩童的恶徒,而杨业两人则奉命追查他,最终他胜利了,并割下了两人的头颅示威挑衅不良人。
这个故事乍看前因后果一目了然,事件发展高/潮迭起,可若是细细深究,漏洞百出,但拿来蒙混老百姓,糊弄舆论却是够了。
“真不愧是不良人,颠倒黑白的功夫无人能及,不仅把罪大恶极的杨业两人说成了烈士,将不良人名上的污秽洗刷干净,还把所有的罪名扣在了血手人屠身上,让暴露这一切的血手人屠名声一败涂地。”
李迅双眼微眯,这多半是不良人总旗的手笔,那个童子药引的罪魁祸首。
若是真的在乎名声的侠士,可能已经找不良人拼命了。
可惜,他并不在乎。
“爸爸,晚上做掉他。”小人怒火三丈,爸爸才不是恶人。
李迅轻轻摇头:“不行,我们俩的实力还不够,跑过去是自投罗网,不过放心,他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多久。”
不良人总旗身边有不良人警戒,迷烟这样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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