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 污蔑(第1/2页)  经典之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点进链接中,王组贤看到了一个微博名叫“作曲人金立远”的置顶微博:

    “泣血控诉:被捧上神坛的林跃,无耻剽窃本人所作《青花瓷》的版权,以非法手段据为己有!”

    这是一条长微博,里面详细讲述了林跃是如何利用手中的资本步步为营,采用欺骗敲诈钻法律漏洞等手段,剽窃了他的《青花瓷》版权,并重点讲述了自己半生贫困潦倒,热爱音乐,虽然名声不显,但一直坚持创作,这才厚积薄发,在喷涌的灵感下谱下了《青花瓷》,却因过于相信他人,导致《青花瓷》成为林跃博取名声和金钱的工具。

    微博里还有《青花瓷》的最初版手稿,以及后来一次次的修改步骤,还有各种看上去就不是很正规的合同。所有的合同署名,都是潦草的“林越”两个字。在他的解释里,签名的“林越”这两个字,显然是林跃为了规避法律的追责而特意改的。

    而这种不正规的合同形式,也正好切合了林跃欺他不懂法律,所以钻他空子的事实。

    整条微博写的十分动情,字字泣血。很容易就能引起人们的愤慨。如果不是这事和王组贤利益相关,使她只能站在林跃这一方,恐怕她在看了这条微博后都会生出对金立远的同情之意。

    这条微博下面,大多是在怒喷林跃无耻剽窃的,其中有几条理性质疑的,也很快就被淹没在声讨林跃的浪潮中。

    并且这条微博在发出不久后,就被几个音乐圈内的大v转发,浏览量和转发量在以十分恐怖的速度暴涨。在短短的时间内,这件事就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

    王组贤拿着手机,既愤慨又着急,道:“他们这是血口喷人!想出名想疯了!妈,我们该怎么办?”

    王沁神情略显凝重,见到王组贤看过来,却还是笑着安慰道:“没事的,这种事情得讲证据,这个金立远所写的细节很多处都经不起推敲,现在只是风向被水军带偏了,等到网民们冷静下来细想一下,就知道这事是子虚乌有了!你先不用管,也别回微博,去睡吧,养精蓄锐,明天还要拍戏呢!”

    王组贤闷闷不乐地回了卧室,摸出备用的手机,登上微博小号,关灯,然后活跃于有这条消息的各微博下,使劲怼金立远以及转发的各大v。

    不过,怼归怼,她不能做那种只知道满嘴喷粪的脑残,每次怼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理有据。为了做到这一点,她可是把金立远的那条微博看了不下五次,她相信,金立远这种抹黑人的把戏,在她的火眼金睛下,绝对会无所遁形!

    另一边,王沁等王组贤进卧室后,立即打电话给林跃,向他说明了这一情况。但她很识趣地没有越俎代庖地提任何建议。

    林跃接到王沁的电话,才知道网络上发生了这一件事。这让他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而是惊讶于公司在这方面嗅觉的迟钝。这样的事,本应该在第一时间被人发现然后报告上来的,然而最终他得到消息的渠道,却是一个毫不相关的王沁!

    若是王沁不打这个电话,那他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消息呢?他不知道。但他清楚,现在的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是一个信息传播极快的时代,公司若是经常性地在这样的大事件中应对迟缓,那将会是致命的!

    不过这样的事,也怪不得人。公司面临困境,许多部门都精简了人员,宣传部内更是空空荡荡。这才导致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事,竟无人向上反映。林跃放下电话后,觉得自己该向老爸谈谈重新构建公司结构的事。

    同时心里对王沁有些感激。最开始的时候,王沁对王组贤签合同的事有点刁难,这让林跃对她的初始印象不太好,但是经过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和观察,他发现王沁其实很会做事,也很会做人。

    她挂名王组贤的经纪人,说不要工资,确实就从没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