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好香的肉(第1/3页)  父与子之人生感悟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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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富贵刚出门往外走,与上菜丫鬟擦肩而过,突然闻到一股从来没有闻过的沁人心脾的肉香味,它没有羊肉那股膻味,比牛肉香味更加柔滑,与鸡鱼的味道更不相同。

    白富贵心中一震:难道是某家酒店邀请到了超级厨师研发出了新的菜品送于李师爷?!就凭这个味道,在那厨神大赛上恐怕就会狠狠压自己酒楼一头!

    白富贵顾不得已经告辞,回转身又回到了李三万的房间。

    李三万见白富贵去而复返,心中疑惑,正要发问,突然也闻到了那股子香味,从扣着的碗中飘出。

    李三万让丫鬟把饭菜放于桌上,揭开菜碗,却是一碗颜色形状都很怪异的“红烧羊肉”。原来,一铭这次给秋城主c李三万拿的都是二代公猪身上的五花肉,给李三万的质量差点也有限。这五花肉肥瘦相间,有多种做法,最宜红烧,肥而不腻,香气诱人。这李三万家的厨子最擅长做红烧羊肉,这次是第一次见到猪肉,不知道怎么做,索性按照红烧羊肉的做法做了一碗,恰恰和“红烧肉”的做法类似,做出来香味扑鼻,对于喜欢吃肉,又没吃过猪肉的人来讲,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说到这里,不得不谈一下当时的饮食习惯。这个年代猪肉还没有被人们所接受,主要是野猪肉过于腥骚,你们都认为太污秽;人们的肉食主要为羊肉c鸡肉和鱼肉,香则香矣,奈何鸡肉清淡,羊肉和鱼肉甚腥;至于马肉,一般马匹要做战马用,淘汰下来的或者退役的老马才可能杀了吃掉,所以数量甚少;牛肉?牛乃是耕田主力,务农必备,杀牛吃肉可是大罪。总体来讲,人们主要还是以食蔬菜为主,有钱人家才能够隔三差五的吃吃鸡肉c羊肉和鱼肉,胃口早被吊起来了。

    李三万和白富贵都是对吃深有研究的人——一个吃的多了,一个本身就是做酒店的,两人头一次闻到如此香味,不被吸引才怪。

    李三万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皮肉相连c肥瘦相间c晶莹剔透的红烧肉放到口中,轻轻一嚼,立刻就像全世界的美味在口中爆炸了般,不禁闭上眼睛慢慢回味,久久不忍咽下。

    旁边白富贵本身就是一个厨师出身,对于美味很有抵抗力,但是对于没吃过的美味却没有丝毫抵抗力,不待李三万招呼,自己拿起旁边多余的筷子,也夹了一块放到口中,立刻也被这美味定住了!

    半晌,两人睁眼对视,两个吃货各自惊讶,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从对方眼中都可以看到惊讶和兴奋。李三万没有多言语,继续吃了起来,吃得很慢,每一口都细嚼慢咽,似乎想把每一点味道都吸收掉。而白富贵立在那里慢慢回味,一双筷子夹也不是,不夹又舍不得,处在了煎熬当中。

    吃了几块之后,李三万越吃越快,一碗红烧肉终于被他完全吃掉了,甚至盛放红烧肉的碗也被他舔了几舔,欣欣然放在一边,打着饱嗝慢慢回味其中味道。

    白富贵作为一个酒店老板,搭上李师爷的线儿,三年之内能够把一家小酒店打理成秋叶城第一的酒店,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没的说,他眼见李三万也是一种震惊的神色,立刻判断出来李师爷以前也没有吃过这个菜,甚至也不知道为何这个菜如此美味。料得和他说也套不出其中奥秘,白富贵向尚在回味的李师爷拱拱手便退了出来。

    白富贵四下打量,见不远处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上去一看,原来竟是这城主府的厨师。李三万平时都在城主府,以备城主召唤,可能两三天才回家一次,但是他富贵惯了,不愿与下人一起吃饭,想和城主每日一起用餐又不够格,所以经常备些食材,请城主府的厨师代为制作。今日这个厨师不认得猪肉,只是发现比平日的羊肉少了腥臊味,不知如何做,便用红烧羊肉的做法做了这个不知名的肉。做出来以后,感觉味道很香,但是不知道做的方法是否合适,心中忐忑,便到李师爷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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