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4.执着的大点点(第7/7页)  秦深的客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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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浇上了红烧肉的肉汁,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

    感觉到有人来了,王乐彬半抬着头,手上的动作不停,跟五百年没有吃过红烧肉一样不断地往嘴巴里塞,鼻子旁边沾了米粒都不知道。

    含含糊糊的,傻乎乎的,“老板好。”

    秦深捂脸,活脱脱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哦!

    “傻儿子”还是有眼力见儿的,放下碗筷,抹抹嘴巴,殷勤地给老板盛了一碗饭,上面堆满了冒尖的肉块,浇上汤汁儿,还夹了几条新出锅的青菜,放上了一个溏心荷包蛋,送到秦深的面前。

    “老板辛苦啦,吃午饭吧,宝成哥做的红烧肉太赞啦,吃的人停不下嘴。”说着话就一屁股坐回了小马扎上,端起碗筷继续吃,对了,他又给自己续了一大勺的红烧肉。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太特么正确了,哪怕这个“半大小子”已经二十好几,吃饭的功力一点儿都不弱,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深厚,秦深森森的怀疑,王乐彬爹妈不让他待在家里面是不想给这个饭桶做饭

    端上饭碗,红烧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秦深控制着口水,作为一个老板非常有良心地关心着员工,“宝成哥你吃了吗?”

    仇宝成乐呵呵的,重新回到灶台前他高兴死了,拿起锅铲停跳的心脏仿佛又“砰砰砰”,激动得热血沸腾。“吃了吃了,尝尝我做的红烧肉,这两年没啥事情做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面瞎捉摸,这回做的红烧肉就是新想出来的,在原来的基础上稍微改良了一下,你尝尝是以前的好吃还是现在的味道好。”

    “嗯嗯,我来吃吃看。”

    口腔里分泌着口水,再不吃,就包不住了。

    王乐彬的摆放手艺一般,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凌乱地堆放在晶莹的米饭上,因为做了一会儿了,肉上面的汤汁变得有些粘稠,筷子夹上去,就陷入了软糯的脂肪中。

    带皮的五花肉做红烧肉最好,迫不及待地送入口中,和以前一样完美的口感,肥而不腻c酥而不烂,肉皮软烂中带着特有的嚼劲,q弹的咀嚼感。味道就更加别提了,好吃的让人放不下筷子。手机用户浏览23x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更多完本 关注微信公众号     新    进入首页 很多精彩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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