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时早上吃早餐的时候都是干吃土司啊?多噎人啊?”
“我不习惯吃太甜的食物,你知道的,我平时喝咖啡的时候都只喜欢喝黑咖啡,加糖加nǎi的咖啡我从来都不喝的。”陆琛年说道,“我觉得吐司已经够甜了。”
林哲一边塞进嘴巴里一片大大的土司,一边从冰箱里拿出果酱说道:“甜吗?我怎么不觉得?”
“你没有味蕾。”陆琛年说道。
“切。”林哲懒得理他,这个家伙永远规矩多多,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也不吃,那也不吃,仿佛在他世界里,很多东西都是不合格的,那干脆饿死好了。
真是的,强迫症的人就是难搞。
陆琛年吃着土司,对林哲的不屑也表示嗤之以鼻,“做人是需要追求生活质量的,如果连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马马虎虎的话,那这样的生活也太没有意义了。”
林哲说道:“好好好,你最厉害了,好不好?真是搞不懂你们这种人。”
可能在林哲的世界里,他永远理解不了,陆琛年的习惯。
可是非常令人奇怪的是,这样两个xìng格完全不同的人,竟然可以成为这么要好的朋友,两个人相处了这么久,经历这么多的事情,早就已经从陌生人变成朋友了。
至少陆琛年是这样觉得的,他从小到大因为xìng子冷,所以一直都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在他原本的世界里,他也不太需要朋友。
很多的事情,他都可以自己做,不需要别人的帮忙,而他不能做的事情,别人几乎也都做不到了,而且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需要陪伴,因为他虽然感觉到孤独,可是他真的很忙碌,闲下来的时间非常少,少有的,闲下来的时间,他都会静静的自己一个人坐下来看书。
他不是一个喜欢和人相处的人,因为他觉得那样会非常麻烦,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挺好。
他白天要奔走商场,谈各种生意,他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jiāo道,每天都要八面玲珑,绞尽脑汁应付各种各样的人,对于这种人际关系方面的事情,他已经非常疲惫了,所以晚上他下班了以后,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不想再考虑太多关于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自然的,他也就没有什么朋友。
楚锦然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每天都是幸福而浪漫的。
她的出现,让他原本死气沉沉的生活变得光芒万丈,有了她他的生活似乎美好了很多。
闲下来的时候,他不再感觉到孤独了,每天心中都有一份牵挂,他总是期待着下班的时候能够见到她,和她一起去吃热乎乎的晚餐,所以,每一天他都显得精神抖擞,期待每天见到她,似乎成为了他,每一天都会做的事情。
可是爱情的美好,似乎总是格外短暂。
楚锦然还是离开了,在他爱她爱到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撤下她一个人,离开了,留下他一个失去记忆的人,独自品尝痛苦。
那段时间,他的生活几乎陷入了全部的绝望。
没有从前的记忆,他变的似乎像是一个空壳,每天,他都仿佛活在梦境之中。
记不起曾经发生过什么,这种感觉真的很痛苦,就像心脏的一块被人挖走了一样,他不像一个完整的人,而是一个行尸走ròu。
身边的人都在骗他,他们明明都知道真相却什么都不告诉他。
这种悲伤让他心脏疼痛。
自从遇见了林哲,这个家伙在他的生活中仿佛是一个异类。
在他从小到大几乎近30年的生活中,从来没有一这样一个人进入他的生活,从小到大,他的生活都是中规中矩的,所有的事情都要按规定做好。
而林哲,他似乎就是一个乱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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