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食髓知味(第1/2页)  死亡魔书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华灯初上,王浩一个人孤独的走在这座冰冷的城市,他是人类社会传统意义上的失败者。

    年过三十,无房,无车,无稳定的存款,就连工作也没有连续干满一年的。他至今未婚,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和这样不上进的男人结婚。

    不是别人太现实,而是王浩的行为确实不符合周围人的价值观。不过,王浩自己却不这么认为。

    别人眼中的失败者却也是美食界的王者。王浩这人不抽烟不喝酒,平生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吃。

    您一定会说食色性也,谁不喜欢吃,可人家的吃和我们可不一样。用他的话,我们吃东西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人家是尊重美食,是食物的知己。

    王浩自称美食评论家,从五星酒店的珍馐到路边苍蝇管的小吃,王浩都吃过。

    他吃东西讲究细嚼慢咽,慢慢的品尝,感受不同食材的完美结合。酸甜苦辣咸,每一道菜都是一种人生。

    王浩工作这几年,也没什么存款,全用吃上了。对于别人的不理解,王浩一笑置之,哥的境界岂是凡人能懂的。

    王浩的这个爱好或者是怪癖,并不时天生的,也就是说他是后天培养的吃货。

    王浩小时候,父母是小商贩,每天早出晚归,赚点辛苦钱度日。要说穷到不至于,可就是没时间照顾王浩,他的一日三餐全凭自己解决。

    虽然父母也是给他零用钱的,可那个年代哪比得了现在,想吃什么一个外卖解决。

    在王浩的童年记忆力,方便面已经算得上是奢侈的美食,平时基本是有什么吃什么,冷馒头就不用说了,生茄子也是家常便饭。

    王浩最喜欢的是猪油拌饭。在最饥饿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热乎乎的,那真是人间美味。

    刚出锅热乎乎的米饭,晶莹剔透的饱满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咬一口,香甜软糯,米饭特有的甜香溢满整个口腔,回味无穷。

    舀一勺猪油,白皙滑腻的油脂碰上热乎乎的米饭,慢慢融化在米饭上,两种美味的结合,是肉类和稻谷的完美结合。

    米饭化解了猪油的油腻,猪油升华了稻谷的甜香。再淋上一小勺酱油,慢慢的搅动,米饭呈现诱人的棕色。

    吃完口中,那种幸福的满足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长大后的王浩再吃猪油拌饭时,再也找不到当时的味道,至今让他怀念不已。

    起初王浩学习做饭并不是为了自己,是希望父母回到家能吃上一碗热乎饭。中国人做的第一道菜一般都是西红柿炒鸡蛋,这道菜说简单也简单,操作简单易上手,可想做好吃了也难。

    既不能让番茄出太多的水分导致菜水水的没味道,也不能一点糖都没有。要让番茄甜甜的汁水和油完美结合,既有鸡蛋的香,也有番茄的甜。

    王浩是从一盘子糊糊做到色香味俱全的,后来他的厨艺越来越精湛,五星级的酒店谁也没吃过,想来王浩也差不多哪里去。

    别人都说王浩以后可以当厨师,他自己却没这个想法,比起做,他更爱的品尝。

    毕业之后,辗转多个城市,尝遍天下美食的他,总有种独孤求败的孤独感。

    这一日,王浩加完班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饥肠辘辘的他,只希望能有一碗白面条也是好的。

    王浩路过一条小巷子时,被一阵香气吸引,从未闻过这样好闻的味道,王浩瞬间食指大动。

    沿着巷子往里走,越走越窄。走到最里面王浩停住了脚步。一个破旧的木屋前,一盏并不明亮的橙色灯泡下,一个佝偻的老人和几个桌子拼凑的简单摊铺。

    王浩问老人都有什么,老人说只有肉汤,因为只有王浩一个顾客,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油腻的黑碗里是乳白色的汤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