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蒙古少年”(第1/2页)  锦绣山河之群雄逐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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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整个部落一干零八人,无一漏,尽数斩杀!”

    正当两人对话之际,一道雄厚的声音响起,将两人打断。不同于刘晟的犹豫不决,这道声音在说起刚刚凋零的一千条生命时,并未有任何的不适,反而隐隐带着些许兴奋!

    闻言,刘晟转过头来,望向来人,强笑道。

    “蓝玉,你做的很好,此战若能胜,你居功至伟!”

    闻言,蓝玉微微抬头,露出其冷酷的脸。他长的并不丑,反而剑眉挺目,棱角分明,眉宇间带着一股杀伐之气,令人望而生畏。

    听到刘晟赞赏的话,蓝玉微微躬身道

    “全赖将军提携之恩!”

    语气毕恭毕敬,完全看不出办点倨傲之意。倒也是,如果有人初出茅庐就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成就不凡,却死的惨不忍睹,那他应该会有所收敛吧!

    “蓝玉,照理说,你应该去投明才对,按照历史,你该是朱元璋手下大将!”

    刘晟皱眉道。

    蓝玉瞳孔猛然一缩。

    “蓝玉为杀蒙古人而生!”

    他自然不会回答,老朱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手中功臣几乎被杀的一干二净!虽然只是就要,但众口成烁,这流言绝非空穴来风!

    大秦以军功为基,任何人,只要有战功,飞黄腾达不在话下,且始皇帝虽然被称为暴君,但在蓝玉眼里,这不过是汉高祖对其的摸黑罢了,至少,嬴政从未杀死功臣!

    照此看来,大秦绝对是最适合蓝玉这等悍将的地方了!

    “将军,哨骑已经探过了,周遭十里没有任何人烟,可以生活做饭!”

    又一道声音响起,一名小将策马赶来!

    “赵云!”

    刘晟轻叹一声,作为如今唯一的帝国,大秦成了这些名将争相投靠的对象。白马银枪,这独具个性的装扮,在黑色洪流般的大秦军阵显得格外醒目。

    在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名将之后,刘晟已经麻木了,已经没有了初时那种惊艳,失态的模样,虽然有些惊奇,但也还能接受。

    不过,在考教了一番赵云的本领之后,刘晟果断升其为自己的亲兵队长。只因为,即使以自己的千斤之力,也只能与赵云斗个二三十回合。

    随后,更是得到其指点,除了其师传的百鸟朝凤之外,连他自创的盘蛇七探都教给了自己。随后,赵云成功加入了他们三人刘晟,周睿,韩信,这个小团体。

    至于蓝玉,刘晟觉得他杀心太重,作为来自现代的他实在无法接受其嗜杀的性格,所以和他的关系倒是不温不火。

    收回思绪,刘晟向赵云问道。

    “离蒙古王城还有多远?”

    赵云道

    “不足三十里!”

    刘晟立马看向周睿,冲锋陷阵他在行,但要说起打仗,他还真不如开挂般的周睿,其现在智商爆棚,这一路来的行军路线全靠其谋划,省了不少麻烦。

    周睿略一思索,便道

    “上将军部到哪了?”

    赵云道

    “据斥候传来的情报,上将军部离我军不足二十里,估计明天能追上!”

    “放缓速度,将周围的钉子清干净,这一战不容有失!”

    隆,隆隆

    草原深处,正当刘晟所属秦军长途奔袭之际,东胡王庭外也是打得如火如荼。即使在女真和契丹联手之后,蒙古人仍能不落下风。

    一来,是其本身实力底蕴更加雄厚,不亚于两族合力,二来,仗着其战马的特殊耐力,蒙古的纵身,包抄战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大放异彩,今日一战,以双方平手,甚至蒙古人略占上风结束。

    蒙古大营,军帐内

    铁木真连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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