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六章 一网打尽(第1/2页)  三盗混元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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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抢走财物,一般人的本能反应是害怕,恐惧。在这种状态下,有人会大声呼救c大呼小叫,也有人会哭泣,或者干脆吓晕,有胆量大一些的,可能还会反击c追捕歹徒。

    事后呢,要么是跟家人c亲朋好友诉说,要么是报警。前者也会在其他人的指点和帮助下,选择报警。

    但李有子犯罪团伙,在同一地区,同一种手段,屡次作案,都是无一失手,既无人员损耗,也没有遭到官府的缉捕,这是为何呢?

    其实并不是他们有多高明的反侦察能力,说穿了,也不过是“傻人有傻福”,歪打正着。

    他们是出于胆儿小,害怕弄出人命,所以在实施抢劫犯罪的时候,讲究“速战速决”,来如影,去如风。

    他们之前都演练好了,不管能不能得手,坚决不能与受害人发生正面冲突,不能死缠烂打,“抓一把就跑!”

    而且他们的“眼睛”——李有子劳苦功高,早就给他们标记好了,目标的贵重物品藏在哪里c有没有设防等等信息吧,团伙均已掌握。

    所以,不等受害人反应过来,他们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真乃“闪电战”之鼻祖。

    正因如此,他们不可能把全部财物都抢走,只能抢很少的一部分,而且是以成包的银两,为主要目标,对大宗商品不感兴趣。

    大宗商品,一个是难以迅速转移,更主要是难以快速变现,还要找地方销赃,销赃就容易被官府盯上。

    作为受害人来说,遭抢的过程十分迅速,难以应对,而且所丢物品只占全部物品中的少数,基本都是丢现金和金银细软,而车上的货物基本没有丢失。

    于是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也不敢去追,万一他们是调虎离山呢?对吧,好嘛,我们一追,后面再来一伙人,把这几大车都拉走了

    怎么办?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赶紧走!

    遭遇抢劫的受害人,十有,都选择了赶紧逃离这个地方,来不及追贼,更顾不上报官,只能自认倒霉,破财消灾。

    倒是真有几个回头来报官的,但对案发过程,都描绘不清。犯罪分子有几人?长什么模样?从哪儿来的,往哪儿跑的全都答不上来。

    而且涉案金额也比较小,又没有任何线索,所以当地官府也是有一搭c无一搭。

    顶多就是在接到报案的那几天,加派巡逻人员,四处走一走c逛一逛,算是安抚地面了。

    “眼睛”李有子是本地人,熟悉地面,只要看见有疑似便衣巡捕的兵丁,就给团伙发暗号,大家就蛰伏消停几日。

    所有的受害人都不知道,城门口的瘸子是犯罪团伙的其中一员。

    随着时间的推移,团伙的“劳动成果”也日益增多,他们的“志向”也越来越远大。

    犯罪就是这样,也遵从积少成多c量变产生质变的客观规律。没有一上来就犯个惊天大案的,都是一步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这个犯罪团伙就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再满足于“闪电战”c“麻雀战”,要转而走入“阵地战”,争取更大更多的成果。

    他们,要搞“大动作”了。

    计划的前半部分不变,仍然是由李有子充当“眼睛”,寻找作案目标c逃避官府官兵。

    后半部分,就改头换面了,不再是小打小闹,而是明火执仗。大张旗鼓的进行抢劫c勒索。

    将受害人控制住,无论男女老少,一律要接受“搜身”,将值钱之物尽数搜刮,所带货物也要逐一检查,小巧而值钱的,也要带走,能多带就绝不少带。受害人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明晃晃的匕首c短刀就架在脖子上。

    被劫之人,多有负伤。

    就在事发前两天,他们刚刚做了一笔大买卖,抢了一个珠宝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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