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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王阁序思王勃

    妙笔生风逍遥游,

    墨染乾坤吞九州。

    沧海桑田附一笑,

    千金意兴史长留。

    2017年3月28日

    李予墨看着自己刚做作好的小诗,忍不住心头一阵得意。只恨自己生不逢时啊!不然什么诗仙诗圣唐宋八大家什么的,自己怎么着也能排着个名号。算了,不歪歪了。该去吃个宵夜了。

    李予墨是武汉一所并不知名的美术学院的一名应届生,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写诗跟画画了。这种风雅的趣味放在古代那一定是一名了不起的大学士,放在如今没有名气支持,也只能哄哄女孩子了,若是没有经济支持,哄妹纸也只是一种奢望。李予墨自认相貌不凡,才高八斗,徒奈何名声不响阆中羞涩,在学院里情诗送了无数,自己依然是好人卡一枚。真是可悲可叹可恨可怜。

    走到大学标配的堕落街,满眼望去一片玲琅满目熙熙攘攘。随便吃了点东西,李予墨作诗之后的豪气仍未完全抒发尽,意兴满满的边走边看。亦步亦趋间眼中似红光一闪,李予墨揉揉眼在身边的一家地摊前停了下来。

    摊主是一个中年人,看着挺稳重的那种。摊位上不同于别家的那种精致的小饰品,居然都是笔墨纸砚类的小古物。李予墨放眼一看,感觉平平齐齐,忽然间那种光芒更为强烈,再一细看是摊位里并不起眼的一只毛笔,看着有些年份。

    “老板,你这笔怎么还会发光啊,一只毛笔还装红外线,新意的过分了哈”。李予墨指着那支笔问道。

    “没有啊,同学,我这笔都是正宗的古物,怎么可能装红外线,肯定是你被别的灯光晃了眼吧”。

    “是吗?”李予墨揉揉眼,那种光芒依旧强烈,并不是自己的幻觉。李予墨拿起笔,微眯着眼仔细端详,毛笔约20厘米,通体黑色,毛刷有些疏松,白中带红,整体看给人一种淡雅的感觉,李予墨竟感觉握笔的时候有一种难言的舒适感,让自己不忍松开。

    “老板你确定你看不见,这么亮的光”。李予墨拿着笔在摊主面前晃来晃去,似乎要晃瞎老板的眼睛才甘心。

    “走走走,爱买不买”!摊主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瞟了李予墨一眼,就不再理会。

    李予墨尴尬的抽回手,问向旁边摊位闲逛的妹纸,“同学你看这笔是不是在发光啊”。妹纸转过头,看着萌萌哒的那种,俏皮的说道:“你是说我在你眼中闪闪发光吗”?李予墨再次尴尬的拿起笔对着妹纸的眼睛,“咳咳,呃,我是说这支笔”。妹纸不像摊主好脾气,直接一句神经病作为结束,转身就走了。旁边的摊主平白流失一位顾客也是眼色不善的瞪着李予墨。李予墨人生之中从未有过如此尴尬的时刻,最终在跟老板扯皮之中,用两百大洋把这支笔带走了。

    回到宿舍,几个室友都不在,估计是去网吧通宵奋战了。

    李予墨拿出买下的毛笔,放在日光灯下正要好好研究,只见忽然间红光大盛,李予墨双目刺痛,两眼一闭,就此沉沉睡去。在睡梦中,李予墨似乎瞧见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各种天马行空恍若仙界。也不知睡了多久,李予墨终于醒来。

    一张开眼,李予墨便感觉有些不同了,说不上是身体层面还是精神层面,这感觉有些玄妙,总之是说不出来的舒适。这感觉比之前更为强烈。低头一看,那只毛笔还握在手中,只是再不像之前那样红光闪烁。

    “小友,感觉如何”?

    “谁?谁在说话?”忽然一阵苍老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直透心灵的声音惊得李予墨直接叫出声来。

    “呵呵,老夫乃神笔马良”。

    “神笔马良?什么玩意?这不是童话故事里的主角吗?对了,你在哪里说话,我怎么到处看不见你的人。”李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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