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便伸手朝着一旁的林佑斌一指:
“喏,这就是我的对象,林佑斌!”
而后,佑斌林佑斌欢喜的眨了眨眼:
“佑斌,这是我爸和我姆妈!”
“伯父好!伯母好!我是林佑斌!”
林佑斌闻言,忙毕恭毕敬的唤了一声,冲着程父与程母憨憨一笑。
“林——佑——斌,你——就是我家妍之的男朋友?”
程母一边随意出声应道,一边不着痕迹的,上上下下c来来回回的打量起林佑斌来。
唔,长得倒还不错。是个帅小伙儿,这一点,自家那个满意得不得了的大女婿,可是拍着马儿也赶不上。
不过,比起丁立峰那俊小伙儿来,还是要差上那么一些。
在乍一看清楚林佑斌的样貌过后,程母在心中如是评价道。
不置可否的微微一撇嘴,程母继续打量起这个第一次上门来的预备毛角女婿来。
再一细瞧,程母便禁不住暗暗皱眉:
只见林佑斌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常服,就是现下满大街人常穿的那种面料和款式,一开就是不怎么值钱的大路货。衣服的袖脚,与裤子的裤腿,早已洗得有些发白,脚上则是穿了一双解放鞋,同样的半新不旧,隐隐也被洗得有些发白。
程母:“”
这人,头一次来未来岳父c岳母家,就不兴穿点好的,打扮得体面点儿么?
再打眼睃向林佑斌的左手手腕——空的!
没有手表。
好吧,她也知道,现下里,手表是个稀罕物,不是所有人都戴得起的。
可是,还是那句话,这可是他第一次上未来丈母娘家门呐!这小子,就不能打扮得稍微齐整体面点儿?
就是他没有手表,家中长辈亲朋也总归是应该有的吧!
她就不信一家人之中,还硬是没有一块手表了。
如此,借过来戴一戴,撑个门面,上未来丈母娘家里头来,面上也能好看些吧!
其实,不得不说,程母这就是有些求全责备了。他大女婿第一次上他们家门时,也是没有带手表的,穿着嘛,咳咳,似乎是要被林佑斌要好些。毕竟,是家中的独生子,自然被长辈看得金贵一些,在家中的日子,也要比林佑斌这样寄人篱下的孩子,要过得滋润一些。
然而前世,程母倒是没有对此有什么微词,更是没有丝毫介意。
还只道,这年头,大家都艰难c都不富裕,找丈夫,最重要的是人品,而林佑斌的人品,她中意。
至于,现如今,程母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前后两辈子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也都是拜丁立峰所赐了。
所谓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前世,程母面前,没有出现过丁立峰那样芝兰玉树的人物。无论从容貌c气度c家世,甚至是穿着打扮,那都是顶尖的存在。所以,对于寻常人打扮的林佑斌,也就没有什么好苛责的。
毕竟,大家都是普通小市民,而这年头,大家的日子,哪一个不是过得紧巴巴的?大家手头上都吧宽裕,大哥莫要笑话二哥,谁又能够笑话得了谁去?
不过,在见到过丁立峰之后,这一切,又有些不同了。打个比方吧,当一个人在餐桌上,见识到了鱼翅燕窝,再去看那家常小炒什么的,八成都会皱眉,各种嫌弃看不上吧!
而现如今的程母,就是这样的心情。
明明已经有了一个样样都好,样样都出色c样样都优秀的青年早一步上门,表示喜欢他们家妍之,想要和他们家妍之奔结婚去,还预先规划好了婚后的美好场景。这边厢,乍一瞧见在她看来,样样都普通的林佑斌,这心里头,可不就是会有落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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